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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家生活(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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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整理的宅家生活(通用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宅家生活范文 篇1

关键词:建筑;城市;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

一、小户型住宅的概念及分类

小户型住宅是指基本满足用户的居住需求,功能齐全,但是总面积和主流住宅户型相比相对较小的适合小家庭居住的一种住宅形式。通常情况下,小户型住宅的建筑面积较小,空间结构利用更加充分,和主流住宅一样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目前我国小户型住宅可以分为三类,即青年住宅、老年住宅和家庭办公住宅。

1.青年人的自我意识比较强烈,喜欢独居,城市住宅中的青年住宅有效解决了青年人的居住问题,在满足青年人的日常居住需求的基础上,缓解了青年人的消费问题,青年小户型住宅的空间模式更加灵活自由,有效满足了青年人对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的选择。

2.随着我国老年化家庭的不断增多,我国城市空巢家庭的数量逐年上升,小户型住宅能够充分满足空巢家庭和老年化家庭的居住需求,并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老年人的家务量,以免对其造成过多的体力负担,小户型住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居住的心理需求。

3.家庭办公小户型住宅来源于国外部分艺术家的生活工作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户型住宅设计也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家庭办公小户型住宅是人们工作和生活方式的产物,家庭办公小户型住宅是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有效结合的一种形式,促进了我国家庭办公化模式的发展,成为当下我国城市青年推崇和亲睐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概念及原则

所谓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就是指对面积较小的青年小户型住宅进行室内设计,使其能够充分满足青年人群的居住需求和心理需求。青年小户型住宅的面积相对紧凑,其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住宅的节约和高效性,在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的过程中,要对青年小户型住宅的功能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对住宅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使得青年小户型住宅的功能性更全,经济性更强,艺术性良好。

目前我国在青年小户型住宅设计上,提出了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设计师应该在青年小户型住宅的设计过程中,坚持低碳环保的原则,重视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设计。在青年小户型住宅设计中坚持低碳环保设计理念,尽可能多的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和绿化植被,为青年人群营造出舒适性良好,健康自然的生活环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住宅成为城市居民最大的消费产品,青年人的经济基础较差,经济收入有限,购买大户型的住宅相对困难,小户型住宅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青年人的开支,但是由于小户型住宅面积较小,设计师在进行室内设计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空间的合理布局,对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的每一寸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此外,青年小户型住宅设计还要遵循经济、适用原则,在空间设计中尽可能多的节约有限的使用面积,在极大程度上提高青年小户型住宅的空间利用率,妥善安置家居物品,减少家居物品的占用面积,实现同一空间多种使用功能的目的,确保小户型住宅的功能性更强。

三、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要点

1.室内尺寸设计

人类史一种感知能力很强的生物,生活空间不仅要靠肢体感觉来衡量,还要依靠人们的心理感知来衡量。在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的过程中,要是其充分满足青年人的心理需求,使得紧凑有限的居住空间能够满足青年人的日常动作需求和审美需求,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应该充分满足青年用户的心理需求,根据青年人喜爱的装饰、色彩和图案进行室内设计,以免小户型住宅使其感到沉闷压抑。还要留下足够的空间让青年用户自己安排布置,提高青年用户的居住满意度。

2.空间组合设计

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的过程中,还要重视空间组合设计,在确保住宅安全性良好的前提下,对小户型住宅的空间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小户型住宅的空间利用率,使其实用性更强,更能满足居住着的居住需求和生活需求。在青年小户型住宅空间组合设计中,要提高空间的开放性,即提高空间组织的流动性,确保住宅空间的流通性良好,做好小户型住宅的采光、通风,使得青年小户型住宅更接近大自然,提高青年小户型住宅居住的舒适性。

3.空间拓展设计

在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过程中,要重视空间拓展设计,虽然小户型住宅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但是由于户型较小存在一定的缺陷,青年小户型住宅空间紧凑,导致功能空间缺失,小户型住宅空间利用率较差会导致使用过程中给青年用户带来不便,因此对青年小户型住宅进行空间拓展设计时十分必要的。在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的过程中,要根据小户型住宅的空间构成和青年人的居住行为特点,从青年用户的视觉感受和心理感受出发,对小户型住宅进行界面拓展设计、收纳设计、色彩拓展设计和家居用品安置设计,使其协调统一。

四、结束语

在城市住房中,小户型住宅是一种经济住宅,具有很强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青年人更加亲睐于选择小户型住宅,这对我国城市商品房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青年小户型住宅是针对青年人的居住需要和经济收入进行设计和建设的,青年小户型住宅的实用性、高效性更强,体现出青年人个性、简约的生活态度,是一种全新的居住文化。在青年小户型住宅室内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要点,充分考虑青年人的消费和居住需求,使得青年小户型住宅的居住环境和品质更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住宅居住的舒适性。(作者单位:甘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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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泳林。小户型住宅空间的拓展性设计[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论文,2011.

宅家生活范文 篇2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土地增减挂钩;Logistic模型;闽南地区

中图分类号:F30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1-0046-07

收稿日期:20160701DOI:10.13968/ki.1009-9107.2017.01.0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41401210);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FJ2016C048);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6D19)

作者简介:梁发超(1983-),男,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与城市管理。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农村宅基地是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下农户最重要的福利性资产,是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功能的空间承载体,它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居住保障[1]。2016年政府出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被赋予资产属性,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随着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及农村人口大规模的迁移,农村宅基地出现布局分散、人均超标、一户多宅、闲置低效利用现象[2,3]。从宏观角度来看,农村宅基地闲置部分科学有序地退出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刚需用地,是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关键所在。从微观角度来看,分析了解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有利于掌握退出宅基地农户的真正诉求,从而维护农户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学者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相关研究已取得丰富的成果,研究内容涉及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构建[46]、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认知与响应[79]、宅基地退出模式和补偿分配[10]、宅基地退出制度创新[11,12]和退出农户的合法权益保障[1315]等宏观层面问题,也有从微观福利视角研究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心理行为的影响[16,17]。但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以农村集体组织身份取得的无偿、无期限的福利性居住用地,在研究中许多学者很少关注退出过程中主体“农户”的意愿,从农户角度研究宅基地退出及其影响因素尚不多见;且大多数研究从宏观层面上探讨了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必要性、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等,研究结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闽南地区是东南沿海经济增长最迅速和最具活力的区域,快速城镇化导致其耕地保护和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矛盾日趋激烈,但农村宅基地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存在。而目前国内学者尚未对闽南地区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针对性的研究。鉴于此,本文选取闽南地区为典型案例区,从主体“农户”的角度调查分析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探究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真正诉求,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

二、研究区概况及数据处理

(一)研究区概况

闽南地区地处福建省沿海地区南部,包括厦门、泉州和漳州3个市,是全国实行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核心区。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6°53′~119°05′、北纬23°32′~25°56′,东北与福州市、莆田市接壤,西北濒临三明市、龙岩市,西与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毗邻,东临台湾海峡,与台湾省隔海相望,面积约12 715.65 平方千米。闽南区内地势由东向西逐渐降低,地貌类型复杂,有低山、中山、低丘、高丘、台地、平原和滩涂等。气候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年均气温21℃,农作物可一年两熟或三熟。闽南地区2012年人口约1 694万,人口密度约1 332.27人/ 平方千米,人口密度强度远远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2014年闽南GDP总量突破11 500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一半多,人均GDP较高且增长速度较快。近年来,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及城镇化的飞速发展,闽南地区建设用地增速较快,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但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现象却依然存在。

(二)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社会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2015年厦门市统计年鉴》《2015年泉州市统计年鉴》《2015年漳州市统计年鉴》,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关数据来源于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依据闽南地区的产业区域差异及农村宅基地分布特征,利用自助法(Bootstrap)中的二步法和分层取样法,选取厦门市的后溪新村、后街兑山村、新村、灌口铁山村、后埯村、黄地村6个村,泉州市的溪林村、梅岭村、湖头村、张厝村、莲西村、陈家梁、马家洼、锦洋村8个村,漳州市的吴宅村、方田村、后姚村、湖里村、后崎村、岐下村、竹港村7个村作为抽样典型村落。课题组于2014年6-8月、2015年6-8月年分别对厦门市、泉州市和漳州市所选取的21个典型村的部分农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方式采用半结构式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首先随机在所选取的典型村选择10~15户户主或其配偶作为访谈对象,进行半结构式深入访谈。调查的变量维度包括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农户经济收入特征、宅基地及住房特征、农户政策认知特征等方面。调查问卷共发放600份,回收581份,有效问卷556份,样本有效率达92.67%,符合模型所需样本数。在进行数据模型分析之前,利用SPSS20.0对原始数据进行可信度检测,检测Cronbach’s α系数达到0.76,表明原始数据能体现主体特征的真实度。

(二)变量描述及赋值

经过实地考察和农户访谈,发现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因素并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在退出宅基地的决策过程中农户是追求宅基地福利最大化与有限理性的“行为人”“社会人”“经济人”的融合体,既考虑自身家庭需求,又要对未来生活环境做预测,还要对外部政策制度做出响应等。本文借鉴经济学理论,结合宅基地功能及农户行为特征,从农户家庭特征、农户经济收入、宅基地及住房特征、农户政策认知特征等4个维度设计了相关变量(见表1)。

1.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包括户主年龄、性别、家庭总人数、户主受教育水平、城市生活偏好程度。年龄越大的农户其思想观念越保守,容易安土重迁;而年轻人选择非农就业的机会更多,更愿意在城镇生活。一般来说女性相较于男性更趋于保守,追求一种稳定的生活。家庭总人数越多,户主需要赡养或抚养的老人与子女越多,退出宅基地去城镇生活的成本较高。越想离开农村去城市生活的人越愿意退出宅基地。因此,本文假设户主年龄、家庭总人数与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相关;性别、户主受教育水平、城市生活偏好度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正相关。

2.家庭经济收入特征。包括农业收入比重、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庭年总收入。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越大,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就越强,宅基地作为生产、生活保障的作用就越强,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就越弱。家庭的总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对未来生活把控的能力更强,对城市生活更加向往。因此,本文假设农业收入比重与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相关;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庭年总收入与农户宅基退出意愿呈正相关。

3.宅基地及住房特征。包括农户所在村落距城镇距离、生活环境状况、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住房成新度、家庭宅基地面积。村落距城镇距离是指宅基地所在村落到城区的距离,距离城市越近,交通则越便利;通常距城镇越远,交通不方便的农户越愿意退出宅基地。农户对当地的生活环境、社会保障水平以及教育水平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对于宅基地退出的意愿,这三个方面越好,表明农户对现有生活的舒适性和安全性越满意。宅基地面积的大小和住房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农户的生活质量,宅基地面积越小越旧的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动机越强烈。因此,本文假设住房成新度、家庭宅基地面积与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相关;农户所在村落距城镇距离、生活环境状况、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与农户宅基退出意愿呈正相关。

4.农户政策认知特征。包括闲置宅基地处置方式、对政策了解程度、职业培训情况、征求意见。闲置宅基地处置方式变量,农民若是自己正在使用宅基地,那么对退出宅基地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对于将宅基地进行流转以获利或宅基地闲置的那部分人群,其对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影响相对较高。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越了解,抵触情绪越不强烈,行为决策更理智。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政府向农户征求过意见,他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越易响应宅基地管理政策,积极退出宅基地。若政府向农户提供职业培训,农户转换职业难度降低,在城镇获取非农就业机会就越大。因此,本文假设农户对政策了解程度、职业培训情况、意见反馈与农户宅基退出意愿呈正相关;宅基地处置方式与退出意愿呈负相关。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样本特征统计结果分析

被调查的556位农户:性别结构为男性占66.16%,女性占33.84%;年龄结构主要集中在30~60岁之间,其中年龄段在30~40岁的占19.66%,41~50岁占39.92%,51~60岁占33.32%,60岁以上占7.10%,平均年龄为49.52岁;受教育程度结构为小学及以下占21.24%,初中占32.76%,中专及高中占20.25%,大专及本科占19.18%,本科以上占6.57%;在家务农者占18.18%,低度兼业者占26.71%,高度兼业者55.11%;家庭总收入结构为10 000~29 999元占8.54%,30 000~49 999占25.26%,50 000~69 999占38.54%,70 000~89 999占18.32%,90 000元以上占9.34%。从总体上看,调查样本中有163农户(29.32%)选择愿意退出宅基地,有355农户(63.85%)选择不愿意退出宅基地,有38农户(6.83%)选择无所谓。结果显示,在现有条件下,大部分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见表2)。

(二)模型估算结果分析

运用Eviews6.0统计软件对问卷调查获取的农户数据进行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模型系数检验显示,回归似然比率为0.026,表明所建立的Logistic模型是合理的。模型中18个变量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3。与农村宅基地退出有显著性相关的变量有10个:户主年龄X1、家庭总人数X3、户主受教育水平X4、农业收入比重X6、家庭年总收入X8、生活环境X10、住房成新度X13、家庭宅基地面积X14、退地政策了解程度X16、职业培训X17。详细分析如下:

1.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变量分析。户主受教育水平、户主年龄、家庭总人数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影响较大,结果显示,在1%水平上显著的因素是户主受教育水平,系数最大;在10%水平上显著的主要是户主年龄和家庭总人数两因素。户主受教育水平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与假设是一致的。原因是随着接受教育年限的增加,个人的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就越高,获得工作或创业的机会就越多,促使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机率随之变大。访谈中发现,农户认为自己的学历越低,从事非农就业或创业就比较困难,宅基地退出后,自己的就业和养老等得不到保障。户主年龄和家庭总人数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具有负向作用。年龄越大的农户,务工能力较弱;同时年龄越大的农户思想观念越保守,“落叶归根”等乡土观念意识浓厚,其宅基地退出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家庭总数越多的农户,需要赡养或抚养的老人与子女较多,退出宅基地去城镇生活的生计成本高。

2.农户经济收入特征变量分析。家庭年总收入与农业收入比重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家庭年总收入因素在5%检验水平上显著,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具有正向作用,与上述假设具有一致性。因为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农户,赚钱的本领较强,更趋向于追求高品质的城镇生活,其退出宅基地的愿望越强烈。农业收入比重在10%检验水平上显著,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具有负向作用,这与预期作用方向是一致的。因为家庭农业收入比例越大,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性越强,非农就业能力较弱,为了保障自己的生产、生活,他们希望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很弱。

3.宅基地及住房特征变量分析。模型参数估计结果显示,生活环境在5%的显著水平条件下通过了检验,而住房成新度和家庭宅基地面积在1%的显著水平条件下通过了检验;生活环境、住房成新度、家庭宅基地面积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且均对宅基地退出具有负向作用。宅基地是农户的身份获取的保障福利,是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居住需求的条件;满意的居住环境给农户带来生活上的舒适和心理上的愉悦,他们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在调查中发现,生活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村落,农户改善生活环境的心理迫切,在合理补偿的条件下,农户大多愿意退出其旧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大小、住房成新度与农户的生活质量直接相关。宅基地面积越大,农户在生产、生活中进行家庭非农经营的机会就越大,其退出宅基地意愿就越弱;尤其在闽南轻工业比较发达地区,部分农户利用宅基地进行小作坊生产,大大提高家庭收入。宅基地面积较大的农户认为他们拥有更多可盈利的资源,宅基地面积大的农户反而不愿意退出。住房成新程度对宅基地退出有着负向显著影响,农户认为房屋是他们长期辛苦的积蓄建造的,房屋越新,在心理上他们越难以接受拆迁,要求政府补偿的额度较大,退出宅基地的动机较弱,反之亦然。

4.农户政策认知特征变量分析。农民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了解程度在10%的显著水平条件下通过了检验,且回归系数为正;政府职业培训在5%的显著水平条件下通过了检验,且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对退地政策了解程度和职业培训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宅基地退出政策关系到农户宅基地权益能否得到实现,农户对退宅基地退出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对自身宅基地退出做出合理的决策。政府若不注重与农户沟通或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不了解,将导致农户担心自己宅基地退出后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阻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调查中发现,农民若充分了解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在合理的补偿之下,大多数农户愿意响应国家政策退出宅基地。政府职业培训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通过职业培训,使退地农户非农就业技能提高,其在城镇可顺利就业,获取满意稳定的收入来源。就业问题是宅基地退出后农户最关心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决策行为,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对农户宅基地顺利退出起着关键性影响。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开展闽南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将农村宅基地中超面积、闲置部分释放出来用于满足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刚需用地,是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农户视角,对闽南地区21个典型村的556个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获取宅基地退出意愿的数据资料。调查样本统计结果显示: 29.32%的农户选择愿意退出宅基地; 63.85%的农户选择不愿意退出宅基地, 6.83%的农户选择无所谓。

2.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从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农户经济收入特征、宅基地及住房特征、农户政策认知特征等4个维度设计了18个相关变量,探究影响宅基地退出的异同。结果显示,显著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因素包括:户主年龄、家庭总人数、户主受教育水平、农业收入比重、家庭年总收入、生活环境、住房成新度、家庭宅基地面积、退地政策了解程度和职业培训。

3.从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的程度来看:户主受教育水平>家庭年总收入>生活环境>农业收入比重>职业培训>家庭宅基地面积>住房成新度>家庭总人数>退地政策了解程度>户主年龄。其中户主受教育水平、家庭年总收入、退地政策了解程度和职业培训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起到正向作用,其余为反向作用。农村宅基地退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户退出意愿的决策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在开展闽南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二) 政策建议

1.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给予退出农户足额补偿。宅基地是我国给予农户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宅基地赋予农户的不仅是基本的居住权利,还包括其所带来的隐形收入,直接决定着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支持。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地巨大增值收益涉及分享者应包括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因此,在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过程中,充分体现“共享改革成果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不动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大对退出宅基地农户的补助。

2.保障退出农户的居住生活条件。政府必须加强对退出农户安置点的选址与规划管理,尽量为农户提供面积适宜、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周围环境优美的安置房。以便提高农户的生活质量,使农户享受到退出宅基地后带来的效益,实现“退有所居”“居有所产”,彻底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得到退地农户的支持。

3.加强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政府在开展宅基地退出工作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并组织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培训,提高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认知水平。针对不同年龄和教育水平的农户,与其充分沟通,保证宅基地退出政策的落实。

4.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供农户再就业职业培训。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政府营造多渠道、高中低配套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保障退出农户在城镇中获取非农就业机会。引导农户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减小农户对于土地的依赖性,从而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增加农民对在城镇中生活就业的信心,顺势引导农民“退地转户”,从而退出闲置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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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家生活范文 篇3

关键字:住宅设计 新理念使用功能

前言:

人是住宅的主体, 而支撑住宅的最小生活单元是家庭, 形成家庭的整体构成还需要物质的载体, 这就是住宅。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住宅设计的功能质量要求愈来愈高。住户不仅要求其使用功能完美同时对住宅的细部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要更新设计观念

现阶段是我国住宅建设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的关键时刻。住宅建设发展目标向建筑师提出了新的课题,要求设计出中国城市跨世纪的新住宅。新住宅设计应很好整理, 总结“八五”期间住宅设计的指导原则、建筑模式。更新住宅观念,提出跨世纪新住宅设计指导原则和建筑模式。住宅设计观念应该树立如下观念:

1. 1 住宅设计要有“定居”与“家”的观念

“家”正是人类“定居”建造的最基本场所。建造的行为目标是为居住,居住的场所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家园。因此从“定居”的观念来思考人类住居活动,才可以回到建造的本质,亦就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意识―――因定居而建造。如果以建造而定居的观念设计住宅,住户只能被动地接受建造的住宅,被动地去适应这种为建房而建造的住宅。住宅设计观念应以“定居”为主体,而“建造”为客体的观念。为了“定居”而“建造”,一切为人类居住,以人为“核心”的设计观念。

1. 2 住宅设计要有成长的观念

生命的过程是一种成长的过程, 同时也是变化的过程, 住宅作为生命存在的基本场所, 基本上要能反映这种“变”的成长特质。住宅设计要给予住宅生命, 使住宅基本上适应生命过程“生长”,随生命成长而“成长”。要给予住宅生命的关键是住宅设计要有可变性的观念,同时也要有多适应性的观念。使住宅随家庭生命变化成长; 随社会、居住模式发展变化。给住宅建筑注入活的生命, 这是从生态观出发, 进行住宅建筑设计的最重要的观念, 这也是与以往住宅建筑设计的最大区别之一。

1. 3 住宅设计要有住户参与的观念

住宅建设本来是人类应有的本能。但现代的发展趋势是庞大而专门的住宅生产体系,已取代了这种本能。同时也造成了“因建而居”的困境,居住者获得的是一个商品,且被动地适应这一既成现实,并非得到一个自己的“家”,甚至在住进去之后,不得不再作改造、二次施工装修造成无谓的损失。从使用者参与的角度来看,以一种半自助或全自助建造方式及设计过程,并适度地借助专业的协助,从公共资源的运用、住宅的布局规划、空间的塑造,都可藉由使用者根据真实需求实际参与意见, 而建成的住宅则会是一个充满活力, 并且满足存在感的“家”; 居住者也能藉有参与的互动经验有机会省思居住的意义及与外在环境的共生关系; 进而对所存在的大环境产生认同及关照。

2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2.1 住宅的使用主体是人,住宅建设应创造使人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并能培育个性,展示才华,要体现出对人的关怀。

2.2 住宅设计要考虑居住者的要求与意见。一方面要从住房的居住实态调查入手,了解住房的潜在愿望和生活状况。另一方面还要提供条件,经居民参与设计,从而建立符合现实和未来生活的居住空间模式。当然,不可否认,我们在这点上由于种种原因还做的远远不够。

3 住宅设计要体现地方特色

住宅的地域性很强,应当沿袭地方文化脉系,创造个性,创造出地方特色。在现代生活中,搞点现代式、国际式的还是可以的,但要干净,明快,让人振奋,不能一味的追求所谓的“风”。我们应该提倡地方特色,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建筑形式与小区景观。不搞南北一样,城乡一律。创新的设计理念,是我们对住宅设计的必然方向。

4 对住宅使用功能进行完善

4.1 功能区划分

住宅的使用功能虽然很简单,种类不多,但却不能随意混淆。简而言之,一般有这样几个功能分区:(1) ,公共活动区,交际用。包括起居室、客厅、餐厅、门厅等。(2) ,私密休息区,供处理私人事用。如卧室、书房、保姆房等。(3) ,辅助区,供以上两部分的辅助支持用,如厨房、卫生间、储藏室、阳台等。这些分区各有明确的专门使用功能,有动静的区别,有各自环境的要求

4.2 使用功能

住宅的使用功能较其他类型建筑如旅馆、展览厅、会堂等公用建筑简单,主要是满足人们的生活起居要求。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每户住宅的建筑面积较小,设备设施落后,一般不会在仅有的一两间房里划分出不同的使用功能区。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家用设备设施的日益先进和普及,人们对住宅使用专门化的要

求越来越明显。现在的房地产业界有一句很通俗的话,叫做“房型好,卖价就高”。这里所谓的房型,就是指每户住宅的使用面积的安排和使用功能的划分,因此就要求我们做住宅设计时,对每一个户型要精心规划、设计,使每一个部分各尽所能,居者于此各得其所。住宅在结构、设备布置上的统一要求和居住者的家庭成员职业、爱好的多样性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因住宅商品化的推进似乎越发加大。房屋开发部门常反馈面积小的住宅不好卖。这听起来似乎是面积、套型大小问题,实质上在数量背后还有一系列质量问题,如组合的多样性、可变性,功能质量水准和适应性等等。说到底,只有住宅设计使得住户有了更大的选择性和改造、发展的可能性,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目前,在住宅设计中大厅小居室似乎又成了一种模式,这是设计人员“浮躁”心理的表现,没有静下心来去深入研究,分析究竟它有多大适应性,真正的使用效果如何。其实,无论怎样这都不应当成为一种模式。设计者要开阔思路,设计思想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如将单一的起居厅改为起居室、客厅分设,单层变跃层,为两代人合住设计户型,甚至为残疾人考虑的户型都应当在我们的视野之内。

4.3 细部处理

使用功能上存在的另外一问题便是厨房、卫生间的设计不够细致。众所周知,厨房、卫生间是住宅的心脏,因此要求我们在设计时应尽量按最佳操作流程布置平面型式,应以J 型为准,要有机合理地组织管网,操作台上部宜设置吊柜。卫生间贴近卧室布置,并将洗漱、洗衣与沐浴、便溺等空间分隔开来,使之更适合人的行为心理。应按照人体工学的原理确定厨房、卫生间的尺寸,在厨房、卫生间内设置必要的贮藏空间,赋予卫生间更多的功能( 如安排梳妆空间,更合理地安排冰箱、洗衣机等设备的位置,将各种管线暗藏,改善厨房、卫生间的通风,排污条件等等, 同时更应注意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从而使其功能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