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热门33篇)》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通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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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教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此刻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样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之后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可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杯具。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终,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可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最终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终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必须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欢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欢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那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4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浩瀚的书海中,轻轻翻开一本油墨晕香的文化典籍,仿佛就能与先贤进行深刻的交流,而与此同时他们的智慧光芒也会让我们深受启发。因此,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刻不容缓!
近日,我读了《论语》一书,书中充满哲理的句子让我无时不感受到古人的智慧,感受到那跨越几千年仍充满生命力的文字,它们于古时被创作,却仍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
正如书中《论语·述尔》有言,“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不安”。这句话是要求我们要行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即要求我们处理事情要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态度,要把握好分寸,拿捏好力度,使事情处在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这句话深刻地体现了古人的处事哲学,他们懂得度的把握,懂得在一定限度内调节分寸。而这种思想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更是一种补益。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变得浮躁起来,人们难以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状态去处事,更有甚者,个别人会采取极端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传承这种处事风格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处事之道,使人们能够用和谐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像《论语》这样的文化经典,更是可以在我们现代生活的文化建设中起到强基固本的作用。
文化经典,浸润着古人的思想光芒,以其特有的文化内涵涵养着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慰藉着我们的灵魂。一个国家若是漠视对文化经典的批判继承,就会失去对文化创新的根基,而无继承创新又何来新辉煌?又怎样坚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加强对文化经典的继承,有助于充分挖掘古人的丰富思想内涵,用其蕴含深刻价值的思想指导我们的生活,而同时在对文化经典的继承中,我们能够筑牢现有文化体系,丰富现有文化内涵,铸造我们中华文化新辉煌!
文化经典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应当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以党的十九大思想为指导,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让我们的民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辉煌!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5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6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7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8
老舍先生这本厚厚的《四世同堂》,既是北平城中的百态人生,亦是抗日战争时期,一段厚重的历史。正如老舍先生在开篇所写“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这跌宕起伏的一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步入歧途,又有多少人不失理想奋勇向前。 在书中,老舍先生用一个个形象的词汇生动的描述着每一位主人公,这些词汇不仅能描绘出不同人物颇具特点的相貌,更能准确的勾勒出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面带笑纹,老成持重的祁老人;圆脸重眉,一团和气的祁天佑;深居简出,谦恭和气的钱默吟;尽职尽责,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当然也有卖国求荣的冠晓荷和太太大赤包。如果说祁老人和他的大家族是一棵茂盛的大树,那么小羊圈胡同便是一片林,大大小小的花草树木间,有相互依存,也有独自挺拔,更少不了旁逸斜出的杂枝残叶。老舍先生用他略带调侃的京腔京韵,写活了抗战时期北平市井小民的百态人生。
小羊圈胡同,似乎与外界相隔离,它有着自己和谐温馨的小环境,邻里和睦,相互帮助,即便有些小矛盾,也落不下深仇大恨。但当日军攻城,北平沦陷,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全都被打破。每个人都带着些震惊,惶恐与不安,但也有一些为此兴奋并蠢蠢欲动的人。不用说小羊圈胡同,单是从祁老人的家中,就会因年龄阅历的不同而产生极大的分歧,有人逃避,有人亲日,有人抗争„„单从这一个家庭,一条胡同的对待战争的理解与行动,便能映射出整个北平,乃至全中国人在日军铁蹄下,亡国奴的生活。
老舍先生用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写活了那段沉重的历史,用他饱含深情的文字,向我们展示着那段历史中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细节。在老舍先生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日军暴行和叛国求荣者的谴责与批判,可以看到他对敢于奋勇抗争的志士们的敬佩与赞许,也可以看到他对被迫成为亡国奴的平常百姓的同情。老舍先生在文章结尾写下“起风了”三个字,必是希望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明白,无论狂风暴雨,总会有阳光冲破云层,重照大地的一天,清风仍会拂过,生活仍在继续。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9
宛如一曲清幽的小令,和着佩环的脆响落入心间。洋洋洒洒的三百字,宛若天成,如玉璞般华美清雅,浑然一体间仿佛又是处处雕琢,暗托情愫。一潭普普通通的清泉,在柳宗元寥寥数笔之下,确实变幻莫测,意蕴深远。一汪名不见经传的清水,究竟寄托了多少故事?
——题记
柳宗元为访小石潭,费了不少周折,“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只是一股小小的流水声,却让作者隔篁竹而闻而心却乐之,还要用“鸣佩环”来喻之,满心的向往还要反复强调,似乎有一点夸张过了头的感觉。然而想到柳宗元是为排解心中的愤懑之情,那这细小清越的流水声何尝不是他少年轻狂的理想呢?对于有所成就的渴望,对从政的风光,富足生活的向往,一个“了”字,道尽所有年少轻狂。“伐竹取道,不见小潭,水尤清冽”,为访小潭,不惜伐竹取道,层层向内,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慕想的政坛。远观政坛,是多么清澈,玲珑狭小,脉络清晰,还有各式各样的奇石,为其平添了姿色。这些奇石恐怕就是范仲淹等改革派吧。
清水,奇石,不由得让作者心情激荡,想要迫不及待地加入他们,走近他们,进而得到“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美妙动人的未来景色。
走进小潭,发现其中的鱼似乎“皆若空游无所依”,然而当“日光下澈”时,便影布石上,互相暗中纠葛。有的鱼看似呆愣,可当你要接近它,触及它时,却灵敏地躲开,官场上互相暗中纠葛的黑暗已跃然纸上,“似与游者相乐”,更像一句讽刺般的感叹。
作者又远远向小石潭源头望去,却发现溪水曲折,像蛇一样阴森毒辣,连波光都时隐时现,政治官场的黑暗完全显现出来,那曲折蜿蜒的慢慢道路,勾心斗角的坎坷过程,让作者心中苍凉,连源头似乎也找不到了。
坐在小石潭旁,竹树闭塞了这里的眼界,寂寥凄凉,充满了自私自利的悲剧性色彩,于是作者“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柳宗元走了,看似是自愿离去,实则是被这里怵人的寒气逼走的。短短一篇《小石潭记》,却极其隐晦迷离地回顾了自己从进入政坛,参加改革,到失败被贬的政治历程。
也许,在某种程度上看,小石潭也许是柳宗元脑海中的零星幻想或是大自然中被借用的一处景观而已,但柳宗元这位高超的技师,用大自然诗一般的语言叙写出自己坎坷历程。
那片小石潭,只是无限阴郁中的一丝宽慰罢了。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0
《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_形象。“汉_”,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_”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_”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1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明白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境,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明白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2
书读完,印象最为深刻的当然是四个主要人物:安娜、卡列宁、渥伦斯基和列文。
在网上看了对卡列宁的评论,也是从安娜口中说出来:“木偶不是人……假如我处在他的地位,有我这样的妻子。我早就把她杀死了。”说卡列宁一心追求功名、感情麻木、虚伪自私。但我觉得卡列宁在明白妻子出轨前,还是爱着妻子的,在安娜第一次去看望兄嫂回到家时的车站,卡列宁前去接她:他之后说,但巳不再是戏谑的口气,“你想不到我多不习惯……”他久久地握着她的手,带着一种异常的微笑扶她上了马车。”回到家后他们夫妻两人继续交谈,他吻了吻她的手,坐在她身旁。
“我看,总的说来,你的旅行很成功。”他说。
“是的,十分成功。”她回答道,开始从头诉说发生的一切:她同渥伦斯卡亚伯爵夫人的旅行,她抵达车站,火车站的事故。她还谈到她先是同情她哥哥,之后又同情多莉。
“我觉得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即便他是你哥哥。”卡列宁严峻地说。”我觉得这对于结婚八年有一个孩子的夫妻来说,能够有亲昵的动作,有日常生活的交流,这种相处模式已经很不错。
卡列宁爱着安娜但也不否认他更醉心于自我在事业上的成功,他不想花更多的时间去经营家庭,他期望有个稳定的家庭成为他事业成功的助力而不是绊脚石;他没有想过年轻貌美的妻子却需要感情生活上的关爱和活力。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注定是要寂寞的有奉献精神的,但杯具在于安娜不是这样的女人。说卡列宁虚伪,这似乎是所有政治家不可避免的特质,玩弄权术的人有几个不虚伪阴狠?
当安娜向丈夫坦白她有情人后,卡列宁也把自我的想法摆在明面上,这点说卡列宁不算卑鄙小人。安娜的出轨实则也让卡列宁痛苦万分,虽然很大一部分是担心名誉受损,可是情感上的受伤,是安娜不会相信的。
造成卡列宁杯具的地方我认为是对待妻子的感情问题不善于沟通。如果交给此刻的心理专家去帮忙干预,这种事情恐怕就会避免发生(当然这跟这篇宏篇巨著的背景和现实意义大相径庭)。
安娜的结果狠心点说是咎由自取,唯一称道的是她在追求感情时的勇敢和真实。
渥伦斯基刚开始我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但后面他能举枪自杀和参军作战,又让我对他刮目相看。用此刻的看法,追求感情没有错,而追求一个已婚的且有孩子的女人的感情,那便是大错特错,天理难容,除非你的爱不会伤害他人。
文中最喜欢的人物当然就是列文,所幸的是这样一个真实的朴实的踏实的人最终得到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3
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息贷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4
自从《我的叔叔于勒》进入初中语文课本以来,菲利普夫妇就被贴上醒目的标签——自私、冷酷、贪婪、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的资产阶级小市民,几十年来替整个西方资产阶级背着一个超大号的黑锅任人口诛笔伐,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窦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的生活很拮据,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菲利普夫妇都是小人物,“挣的钱不多”;“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样的生活又有几个人没经历过呢?人们工作辛苦,加班加点,挣钱不多,可失业的危险还是如影随形;人们并不认为节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钱掰两半花;人们懂得礼尚往来,可又最怕人家婚丧嫁娶的请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们何尝不明白呢?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不是自私的。于勒“行为很不端正”,“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几乎陷入绝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财产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财产,侵占别人财产的人理直气壮,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还有没有天理呀!
他们不是冷酷的。万般无奈之下“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当兄嫂的已经仁至义尽了,怎样就“冷酷”了?难道仅仅因为于勒不务正业变成“无产阶级”就要无条件地被他拖垮吗?难道为了收养再次变穷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儿的终身大事吗?我们的道德评价很奇特:对好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求全责备;对坏人大讲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极其宽容,造成好人难做。再看看我们身边吧,有多少亲弟兄为了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华衣美食,父母却得不得赡养,甚至被弃置不顾……比较他们,我们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妇!
他们不能算贪婪、唯利是图。“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他们确实有点过分,但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好比镜花水月,距离变成现实何止十万八千里。对于一个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职员家庭,这种对未来完美生活的想望也应当无可厚非吧?(那些买彩票的想用2元钱去博取500万,这才是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涨停大赚特赚才是贪婪;那些贪污亿万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贪婪;那些梦想全国每个人给我一分钱我就成为千万富翁的才是贪婪……)况且他们以往给予于勒那么多,于勒有钱了补偿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句话对于于勒也应当适用吧。如果他们真的唯利是图的话,当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们更算不上爱慕虚荣。“我们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富人能够到夏威夷领略异国风情,穷人到海边散步也是爱慕虚荣吗?穷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呀!菲利普由于羡慕两位先生请他们的太太吃牡蛎的高雅风度,就对自我的太太、女儿们说:“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难道说人穷了连给孩子买零食也成了罪过不成?可为什么杨白劳为女儿买红头绳不但不是虚荣并且是对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丽丝说“我怕伤胃”,“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克拉丽丝因为穷而小气,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爱的儿子呀!这如果放在咱中国,必须会被誉为伟大高尚母亲的典范;可因为她处在资本主义的法国,同样的行为就变成了面目可憎内心阴暗女人的罪行。双重标准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妇不必须有多么高尚,但也绝不比我们大多数人卑鄙。他们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有这么穷的资产阶级么?人性中的优点和缺点他们都具备了,生活中的辛酸和无奈他们都经历了。他们可能对你没有帮忙,但也绝对没有侵害你。如果让你在菲利普夫妇和于勒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你不会选择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其实就是告诉人们“贫贱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无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5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6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是一本孤独的书。他只是一本一个人的书。”当你的心静下来的时候,再去拜读这篇神的思想吧!
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去拜读这本心灵的教科书吧!它会让你不虚此行。
尽管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尽管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但这些都不能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按梭罗所说,到你的内心探险去吧!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7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8
主人公每次看见的月牙儿都是不同的状态,暗示生活每况愈下,越来越艰难。
她第六次看见的月牙儿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她感到苦闷,母亲当了暗门子。暗示黑暗已经来临;第七次看见的月牙儿没出现,只有黑暗连点萤火的光也没有。暗示当时的社会太黑暗,她憎恨自己无能为力,也憎恨母亲心太恨,可是钱更恨;第八次看见的月牙儿是美的,清亮而温柔是希望的开始,她已经决定做暗娼。
“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她更加实际更加明白了这黑暗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她开始卖了,她上市了。
她彻底步入了深渊跳进火坑。
小说揭示了在当时的黑暗社会妇女为了生活,被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的真实社会状况。由此看出,当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过着怎样水深火热的生活,叫人生不如死。我并不觉得她可耻、下贱,相反我对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吃人的社会}做出的决定感到理解。不知道大家对主人公有何看法?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9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0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说:“我知道了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一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这么一个冷酷的政界高官,一个从小便是孤儿不懂得爱只会追逐名利的人,一个让安娜八年后想起便会哆嗦的丈夫!他是现实卑劣的,为了前程娶下毫无感情基础的妻子,冷漠对待安娜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无疑不能给安娜带来她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他和安娜的结合,在我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安娜心中对爱情的渴求与可列宁的冷酷无情完全无法磨合。所以,安娜之后才会如飞蛾扑火式的深爱弗龙斯基,因为他能带给她所谓的爱情。
我想在我看来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美丽的头。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安娜性格自身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她曾对弗龙斯基说:“你要明白,自从我爱上你以后,在我一切都变了。在我只有一件东西,一件东西----那就是你的爱!”“一切都完了,我除了你以外甚么都没有了。请记住这个吧!”她变成了攀扶在弗龙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弗龙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可是后来弗龙斯基对她的爱已愈走愈远。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弗龙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龙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1
《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
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择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美好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爱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知道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讨厌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男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包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己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爱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爱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
看完书后,我很庆幸不是这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有着爱我和我爱的人,有着一个温馨的家,有着那宝贵的友情。我可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着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2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3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绅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赌场与朋友打赌:只用八十天就绕地球一周,这时候,恰好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长相与福格十分相似,于是被一个英国皇家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小偷,于是和福格主仆两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为铁轨没有修好而骑大象了,遇到了艾乌达并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风雪了,仆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个快断了的桥差点掉到了下面的河流里了,火车又遭到土人的攻击了,火车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后,只差五分钟,第二天,原来少算了一天,最后,他赢了的一件事。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难面前总表现的镇定自若,这完全源自于他丰富的阅历和强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对生命的热枕。他从不放弃希望,无论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艰难他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国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于性格淳朴、冲动、莽撞总是不停地闯祸;可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救了艾乌达。后来又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全车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执。他对自己认为有盗窃英行巨款嫌疑的福格的环球旅行设计了许多障碍,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烦之中。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4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5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6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7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父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寰,留下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的呼唤。不禁叫人潸然泪下。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 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这六十年里,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中国人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中国人,能行!现在回想起30年代的落后情形,我们只能够引用毛主席的话:“落后就要挨打!”。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8
看着您的头像,双眼放射出自信的亮光,却又不失几分深遂和坚持定的信念,直视前方,这双眼睛应该时常出现在那些铁路工人的眼前吧!当遇到困难时,有一双眼出现了,那是坚定的眼神,这点困难算什么?继续。
看着您圆圆的脑袋,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智慧,我总觉得那像一个计算机,那么精准,要不怎么能够建成京张铁路呢?
看那一双手和一双腿,不知您走过多少路啊!手里拎着经纬仪,扛着标杆,穿山越岭,而不是坐在屋子里,等着手下给你报告,给你地图,让您不到现场,安全的工作。
您没有,您一直把自己看成工人詹天佑爷爷,我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不少出现,据我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你是经常和工人去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的,从不摆大架子,还和工人同吃同住。
塞外常常黄沙漫天,让人不能看到路,很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峡谷深涧,如果一不小心,一脚踏空,后果……不光如此,还有大陡坡,弄不好就要坐一回滑滑梯,从上面摔下来,而且又冷的不行,但您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坚持下来,像我们现在的“小公主”“小皇帝”是坚持不了的,估计没两天就要跑回家吃香的喝辣的了。
您什么也不怕,因为他让自己坚定了信念,为了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们一个有力的回击!为了不受外国人讥笑,为了让中国工程师们充满信心(众人:标准的爱国工程师)!
当您接受任务时,有多少人冷嘲热讽,“自不量力”“不过花几个钱罢了”更有甚者,说您是“胆大妄为”,您一定知道困难重重,但您毅然接受任务,体现了您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心,让那些想控制我国北部的帝国主义者望洋兴叹。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您亲自带学生和工人着,背着标杆,经纬仪,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您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您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接着,您背起仪器,冒着风沙,又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重新勘测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当您下来时,嘴唇都冻青了。
可见您对这次修建的重视,和对这次修建的负责。
詹天佑爷爷,您不愧为中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不愧是“中国铁路之父”,您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铁路事业,您是我们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于谦的《石灰吟》也正是您的精神写照!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9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0
最近几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但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真正的大赢家!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1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2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_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3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