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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调查报告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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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如下是美丽的编辑为家人们整理的企业信用调查报告优秀7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1

我国自古重视诚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目前失信现象大量存在,“信用危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桎梏。据调查,在每年的市场交易中由于缺少信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因此重建信用,力戒失信显得特别迫切。此外,为了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有必要建立征信体系。因为在大量的征信信息中,银行贷款记录占90%以上,信用体系关系到银行的生死存亡。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在征信体系建设、运行方面起步较早,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对于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美日两国征信体系的运作模式

(一)美国

1.形成与发展

19世纪中叶时,美国国内信用意识淡薄,欺诈事件层出不穷,征信体系缺失成为制约当时信贷和社会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障碍。在此背景下,1860年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成立了第一家信用局,经过140多年大浪淘沙式的发展,目前形成了了三大信用局(Equifax、TransUnion、Experian)三足鼎立的局面,专门从事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存贮、销售,使征信局真正成为有关消费者付款行为的信息处理中心。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可以利用征信局拥有的数据,对其进行进一步加工,然后有的放矢地去寻找自己的客源,而这反过来又促进了征信产业的发展。

2.相关制度及法律规范

由于征信涉及到多方面主体和各方面利益,因此只有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征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美国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涉信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均纳入法律范畴。目前,美国正在实施的与信用相关的立法多达数十项,这些法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立法保证信息公开,从而保证征信机构可以合法地获得大量信用信息,并把它制作成信用产品;二是规定了消费者个人对征信报告的权利并规范了征信调查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传播,如《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和《诚实租借法》等;三是规范了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的授信行为,如不得对消费者做出歧视性授信决定,消费者对一切信用条款都享有知情权等内容;四是对当事人失信及违反信用管理法规进行处罚惩治的相关条款。

3.征信体系的具体内容

征信局将收集到的个人信用信息存储在个人信用档案中,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向信息需求者提供诸如个人信用评分、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等服务。具体来说美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是由5部分构成的:第一,个人信息的来源,包括提供消费者信用工具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授信机构,也包括搜集有关消费者社会经济行为数据的数据处理公司;第二,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包括:信用信息、职业信息、公共纪录、信用查询记录以及其它个人信息等;第三,个人信用评分。它是用来预测消费者在一定时间段内发生某种行为的可能性;第四部分,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包括普通版调查报告、购房贷款调查报告、商务调查报告、人事调查报告等;第五部分是个人征信网络。

(二)日本

1.出现及发展

在亚洲,日本的企业信用管理发展较早,最早的征信公司出现于19世纪末期。征信业出现之初,大量企业和个人涌入,呈分散经营态势。伴随市场的成熟,20世纪60年代起寡头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两家主要的征信公司帝国数据银行和东京商工所占据了60%―70%的市场份额,并将这一态势保持至今,呈现出集中垄断的长期性、稳定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其智力劳动密集型、资料经验积累型的行业特征,需要大量的调查员、分析员,全国联网,大量企业的长期资料等。

2.征信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20世纪70、80年代之前企业对于信用调查普遍持警惕、排斥、拒绝态度,体现出社会整体的不信任感。而如今,企业已普遍认识到征信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征信公司的调查报告成为企业开拓新客户、提供信用额度的重要衡量指标,是政府采购时审查企业资格的重要项目,同时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贷款的重要依据。

3.由政府资助到自由经营

在征信业发展的早期,日本政府对于行业的发展给予了一定扶持,特别是在资金和协助银行进行资信调查方面,这对于征信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而当日本征信业发展步入正轨后,政府与征信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两者之间更接近主顾关系,政府对外免费公开信息,同时有偿使用业界的服务,如破产分析、行业预测等;政府不干预业界的经营,而自由经营有利于保持信用调查的公平、独立,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从而促进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4.政府的信息披露逐渐走向开放

从扩大社会知情权的角度出发,日本政府对其掌握的信息逐步采取开放的做法,特别是在2001年《政府信息公开法》实施后,日本政府开始向社会公开大量免费信息。目前公众可获得的内容包括企业登记、破产申请、企业个人纳税、土地房屋状况等资料,而且多是原始资料,对征信调查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5.由手工操作到数据集成

科技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征信业的发展。借助于计算机,征信公司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着手建立数据库,并引人数理分析概念,对企业大量的财务报表进行集成分析,构造出预测企业偿还能力、破产风险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定量分析,极大地提高了预测的精度,更提高了行业信誉。

6.服务内容由单一到多样

征信业在发展初期主要以提供企业简单资信情况为主,目前已经转型为综合情报产业,产品呈深入化、系列化、定期化、高附加值化。以帝国数据银行为例,它除了提供一次性的信用调查外,还可提供追踪调查服务;作为信用调查的延伸,提供市场营销咨询;配合新兴的电子商务提供网上认证服务。

从总体上看,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日本征信业已经步入成熟发展的轨道,与经济整体的融合度相当密切,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难以替代的角色。

三、借鉴美日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不过真正起步则是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征信业市场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进入门槛和业务集中度越来越高,企业征信信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对外开放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虽然我国征信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信用数据封锁严重,监管不力,政府定位不准,信用意识薄弱,缺乏失信惩戒机制等。针对我国国情,结合美日等国的经验,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

(一)加快征信体系的法制化建设

法制环境是制约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由于征信体系涉及到多个环节,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保护等问题。因为信用数据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如果没有法律对信用数据进行划分和界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甚至国家机密就有可能受到侵犯,从而不利于对当事人的保护。而征信机构在开展业务时为了避免触及禁区,可能畏首畏尾,不能全面开展工作。美国和日本的征信体系之所以发达和它们存在完善的法律是分不开的。前已述及,美国正在实施的与征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项,涉及征信业的各个方面。日本也围绕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保护个人隐私等问题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到我国目前,应加紧建立信息公开法律、失信惩罚法律、征信机构监管法律等。

(二)正确发挥政府在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征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角色应定位准确。具体来看,政府在发展征信业中的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完整的数据源体系,二是加强对征信行业的监管,而不应参与主办征信机构,否则就失去了征信服务的中立、公正、客观的性质。关于监管,以下将单独论述,这里看一下建立数据源体系。在建立征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各相关部门以法定途径和方式将个人征信数据以有偿的或义务的形式向信用中介机构开放,并制定相关的执行法规,规范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地收集与使用,实现管理有法可依。这一点在日本很明显,如日本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定后日本政府开始向社会公开大量免费信息。

(三)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

在监管方面,虽然国务院赋予中央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促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能,而且中央银行也于2003年11月成立了征信管理局,但国务院规定过于简单,在实际工作中征信管理局的管理职能明显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的保障,使得对征信业的监管流于形式。因此应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使中央银行对征信业的监管能落到实处。

(四)培育信用文化和征信市场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项制度的建立有赖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美国和日本征信体系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存在巨大的征信需求,居民和企业视自己的信用如生命。而在我国,信用意识薄弱,缺乏信用意识导致失信惩戒机制不能建立,失信情况泛滥。由于失信得不到应有的惩戒,人们不再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也就无从谈起。这就使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也就不能提供完善的信用产品,再加上失信惩戒机制的缺乏,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征信体系自然无从发展。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2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小银行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7-0012-03

中小企业在吸收劳动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的融资却十分的困难,这严重束缚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阻碍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本文立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并从多种渠道、多个方面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1 以内源融资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的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内源融资具有融资费用低、风险低的优点,但由于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资金不能迅速使企业的规模扩大,企业的发展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1.2 外源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为主

就外源融资渠道看,我国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的融资占全部外源融资的比例高,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中,有约7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1.3 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中小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进行的融资所占比例非常小。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进入的门槛高,公司股票、债券发行的条件多、标准高,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正在发展创业板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为不够上市标准的企业提供了股份发行与转让的场所,是那些成长性、高科技领域的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渠道。如天津股权交易所于2008年开始运营,现在的挂牌上市企业有68家,既有外地的企业也有本地区的企业。

创业板的推出与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是,在这些市场上上市的企业占全部中小企业的比例非常小,仍然无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4 非正规的金融渠道占外源融资一定比例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产规模小,资产抵押能力弱、管理水平较低等原因,中小企业从银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渠道受限,如果内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只能倾向于通过手续简便、快捷的商业信用、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非正规的渠道进行融资。这些非正规的融资渠道,虽然融资成本(利率)较正规的融资渠道高,但是能及时地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手续也相对简便。

2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内部原因,又有金融体系的不完善、融资环境差、政府宏观政策偏向等外部原因。

2.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2.1.1 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结构失衡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外源性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进行。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仍然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

四大国有银行往往倾向于向国有企业放贷,并且大部分贷款借给了大企业。例如,2010年上半年,工商银行对43万户工商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情况表明:贷款大量投向了大型和重点中型企业,而中小企业的贷款额明显偏少,仅占1/10的大中型企业,却得到了一半以上的贷款。在贷款的投向上,不同所有制企业受到的对待是不平等的,国有银行的贷款多流向国有企业。

我国成立了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和农业信用合作社。几家大的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业务和经营特点与四大国有银行的业务大同小异,即使是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城市商业银行,也由于传统经营方式的影响,没有把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作为业务重点,而是将资金大部分用于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业务上。而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民营商业银行,则少得很。

2.1.2 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直接融资是不通过金融中介的融资,由资金的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进行交易。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处于次要的地位。

我国的证券市场分为交易所内的场内交易和交易所外的场外交易。就场内交易方面,股权类的证券(股票)分为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其中,主板市场是场内交易的主体,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为那些有成长潜力、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建立,无疑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但是,通过中小板或创业板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毕竟只有少数,只占全部中小企业的很小比例。

债权类的证券(债券)方面,企业在发行公司债券时,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企业的信用评级非常严格,只有少数大企业或中型企业能通过评级发行债券,而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可能性很小。可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仍然十分的狭窄。

2.1.3 担保机构设置和运行方面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制度还不完善,具体运作、管理方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担保机构的资金投入不足,是我国担保体系运行中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的担保机构平均规模不到2000万元人民币,占可运用的资金总额的2.5倍,在保责任余额为可运用的资金总额的1.3倍,没有起到应有的放大作用。

担保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在担保风险预警机制上,担保机构普遍缺乏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对受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调查主要借助于财务报告和简单的询问,缺乏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

资信调查体系发展缓慢。资信调查,即资金和信用调查,是银行或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对借款方的资金和信用进行调查,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某些发达国家或者已经建立起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完善的国家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或者建立了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征信体系。在这些国家,信用调查机构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收集或购买企业的信用信息,做成信用调查报告后送给各银行或使用的企业。这样,银行或企业在进行贷款决策时,就不用自己对所要贷款的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评审,而是直接采取信用调查机构所提交的信用调查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这实际上是一种业务外包,即银行或贷款企业把信用调查的职能外包给专门进行信用调查、评估的机构,或从专业化分工的角度看,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的出现,是金融业专业化分工深入的必然结果。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中小企业立法不规范,且法律执行环境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纵容中小企业逃避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 心理。

2.2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2.2.1 企业自有资金实力较弱,规模较小,可以抵押的资产少

中小企业初始资本投入不足,多由个人独资或几个人合伙创办。大多数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固定资产少,决定了企业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少。如果没有土地等能够保值、增值的资产作为抵押,银行不会轻易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当它要以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时,贷款人就有理由担心其到期的偿还能力。中小企业多处于创业的初期,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品牌或商誉,而这些是企业主要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不能弥补有形资产的缺乏,造成了无论是通过以银行为主要形式的间接融资或是以发行债券或股票为主要形式的直接融资都难以进行。

2.2.2 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不善

当前,我国相当多数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而是沿用了“家长式”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不少企业内部管理较为混乱和落后。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这是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部分中小企业主试图利用现行税收及审计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偷逃国家税款等原因造成的。不良的内部管理会使贷款人如银行对其账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无法根据其账面数据来判断企业的运营情况,从而削弱了银行对借款中小企业的贷款意愿。

2.2.3 经营风险高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虽然有灵活、专注于某一细分市场的优点,但是同时有许多缺点:如经营经验少,资金少,规模小。与大型企业相比,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弱,当经济出现波动时,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弱,出现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的概率高。所以,银行或其他贷款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持谨慎的态度。这并不是观念上的嫌贫爱富,而出于贷款人自身的利益作出的决策。

2.2.4 中小企业失信行为严重

目前,我国整体的信用环境较差,企业借款后不按照协议规定还款,还款期拖了又拖,甚至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而逃债的情况较为普通。而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少,可抵押的资产少,而且经营风险高,内部管理的经验少、管理标准低,增加了企业借款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逃脱债务、赖账、合同履约率低、企业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等。

3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工程,需要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帮助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3.1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环境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资金筹措能力低,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政府作为一个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克服市场失灵的政策提供者,有责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条件。首先,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其次,国家应设立政府专管部门和建立一些政策性和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在创办、经营、融资、投资、发展等方面的管理和支持,制定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构建良性发展的融资环境和竞争环境。

3.2 建立中小银行,增加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机构

大力发展中小型银行。首先,中小银行多为地方性组织,对当地企业的经营水平、发展前景和资信状况更为了解,能够较多地获取有关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可以较好地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有选择地为中小企业融资,这是大银行所无法做到的。其次,中小银行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更接近于中小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更为迅速,效率更高,更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3.3 拓宽资本市场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强中小企业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09年5月,我国创业板正式启动,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加上已经运行6年的中小企业板,可以说目前我国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正不断健全。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和壮大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市场,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扩大市场容量,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我国虽已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市场,但由于其上市规则、条件等的限制,中小企业通过其融资仍然有困难。应适当降低门槛,开辟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形成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让那些运作规范,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同时,致力于设立按照市场规则运行,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为正在开发并有广阔前途的高新产业项目融资。

加快推进创业板的发展与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是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极为重要的途径。

3.4 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一体两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要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

规范中介担保机构的行为。中介机构能否取得市场的信任、健康良好的发展,关系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因此中介机构必须遵守诚实信用、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扶持,规范其行为标准,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共同构建我国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加强信用担保再保险的建设。可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再担保基金,以提高担保机构运作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帮助其有效分散风险。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采取的再保险体系经验,如日本中央信用保险公司为地方性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提供大概70%~80%的再保险。借鉴国外做法,我们可以将再保险与担保行业结合,担保机构将已承担风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

3.5 构建我国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第一,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及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目前,我国许多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形成了较强的实力,尤其一些效益显著的上市公司已有了雄厚的资金积累,拿出少部分钱来进行风险投资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第二,创办国际风险投资公司。目前,在较短时期内我国的风险投资要仅仅依靠国内资金形成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尚有困难,积极吸引外资不失为一种有益的途径。欧美发达国家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风险投资经验丰富,也有意物色中国有高成长潜能的企业进行投资。因此,我们要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初期通常会只有一个专利或专有技术及创业思路,他们缺少的就是资金支持,因此,对于新创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可以以股权等形式对有关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3.6 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管理不科学、内部关系不稳定、资金规模小、生产效率低、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使其缺乏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自身经营风险较大,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要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改善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报告;增强信用意识主动还款,使中小企业管理规范、运作高效,使金融机构有充分理由相信其发展前途,有能够偿债的信用基础,从而愿意为其融资。

参考文献

[1]李小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

[2]王吉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及相关对策[J].中国外资,2009(3).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3

1.第一法宝: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四种情形。一是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二是具有应当公示信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三是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四是企业无法联系。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银行可查询到商事主体是否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载入事由。以往银行的贷前调查主要通过到客户经营场所实地调查,对客户身份、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违法记录进行资料核查,客户、员工直接面谈,银行同业、政府部门等外部调查再进行综合评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通过上网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可以掌握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企业的经营动态,有利于银行在短时间内对广大客户进行初步甄别筛选,提高对客户准入判断的准确性以及风险评估,也不用银行工作人员奔跑于各行政部门之间搜集各类企业信息,大大地节约了银行做好贷前资料收集工作、进行信贷审查的时间和审查成本,有效提高信贷审查效率。

2.第二法宝: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明确规定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定期开展抽查。一旦发现企业不按规定报送、或弄虚作假,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填报内容包括:企业联系方式、备案事项、对外投资、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情况、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经营情况、许可文件及委托证明。社会公众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查询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据数据显示,2013年度深圳市应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共有559814户,其中内资企业53122户,外资企业28589户。内资企业提交率为92.59%,外资企业提交率为96.44%。可见,银行可通过查询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掌握深圳市九成企业的“出勤率”,以及注册资本认缴实缴的增减,经营场所、法人股东、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变动情况,有利于银行对企业进行动态评估,从而实现贷前调查评估、贷时审查核实、贷后跟踪管理,进一步监测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化解风险。

3.第三法宝: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除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包括了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息、备案信息、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商事主体信用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工商部门将通过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对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总量不少于3%-5%。经统计,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现有3.8亿条企业信息,有关信息还在不断地充实完善中。银行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在掌握企业官方信息的同时,还可以查询企业的即时信息。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利于银行掌握行业动态,制定相应的贷款计划;有利于银行更充分地进行贷前调查,对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企业进行客观判断,杜绝违法企业蒙混过关的现象;有利于银行全面审核企业,通过对企业变更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把握企业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提高审核效率;有利于深化企业信用守法意识,客观上达到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的效果,对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社会诚信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结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4

一、内部信息传递的总体要求

(一)真实准确性

虚假或不准确的信息将严重误导信息使用者,甚至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内部报告的信息应当与所要表达的现象和状况保持一致,若不能真实反映所计量的经济事项,就不具有可靠性。

(二)及时有效性

如果信息未能及时提供,或者及时提供的信息不具有相关性,或者提供的相关信息未被有效利用,都可能导致企业决策延误,经营风险增加,甚至可能使企业较高层次的管理陷入困境,不利于对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和矫正,同时也将大大降低内部报告的决策相关性。只有切合具体任务和实际工作,并且能够符合信息使用单位需求的信息才是具有使用价值的。

(三)遵守保密原则

企业内部的运营情况、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等通常涉及到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知情者(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有关部门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这些内部信息一旦泄露,极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知,使企业处于被动境地,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二、内部信息传递流程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报告管理,全面梳理内部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内部信息传递具体要求,关注内部报告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

下图1列示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具有普适性。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构建和优化内部信息传递流程。

三、内部信息传递流程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建立内部报告指标体系

内部报告指标体系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内部报告反映的信息是否完整和有用,这就要求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特点,系统、科学地规范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关键信息指标和辅助信息指标,并与全面预算管理等相结合,同时应随着环境和业务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在设计内部报告指标体系时,企业应当根据内部各“信息用户”的需求选择信息指标,以满足其经营决策、业绩考核、企业价值与风险评估的需要。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指标体系的设计未能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指标体系级次混乱,与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相脱节,并且一旦设定后未能根据环境和业务变化有所调整。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应认真研究企业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要求和业绩考核标准,根据各管理层级对信息的需求和详略程度,建立一套级次分明的内部报告指标体系。企业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具体的战略规划为内部报告控制目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第二,企业内部报告指标确定后,应进行细化,层层分解,使企业中各责任中心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以利于控制风险并进行业绩考核。

由此可见,企业的战略目标、战略规划、内部报告的控制目标、各责任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控制目标,是一个通过内部信息传递相互联系、不断细化的体系。第三,内部报告需要依据全面预算的标准进行信息反馈,将预算控制的过程和结果向企业内部管理层报告,以有效控制预算执行情况、明确相关责任、科学考核业绩,并根据新的环境和业务,调整决策部署,更好地规划和控制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实现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和管理的协同效应。

(二)收集内外部信息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根据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选择信息收集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信息类型和内容。为特定对象、特定目标服务的信息,具有更高的适用性,对于使用者具有更现实、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根据信息需求者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第二,对信息进行审核和鉴别,对已经筛选的资料作进一步的检查,确定其真实性和合理性。企业应当检查信息在事实与时间上有无差错,是否合乎逻辑,其来源单位、资料份数、指标等是否完整。第三,企业应当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考虑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及其获取成本高低,如果需要较大代价获取信息,则应当权衡其成本与信息的使用价值,确保所获取信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编制及审核内部报告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将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筛选、抽取,然后根据各管理层级对内部报告的信息需求和先前制定的内部报告指标,建立各种分析模型,提取有效数据并进行反馈汇总,在此基础上,对分析模型进一步改造,进行资料分析,起草内部报告,形成总结性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对发展趋势、策略规划、前景预测等提供重要的分析指导,为企业的效益分析、业务拓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企业内部报告因报告类型不同、反映的信息特点不同,内部报告的格式不尽一致。一般情况下,企业内部报告应当包括报告名、文件号、执行范围、内容、起草或制定部门、报送和抄送部门及时效要求等。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内部报告未能根据各内部使用单位的需求进行编制,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及时,未经审核即向有关部门传递。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内部报告的编制单位应紧紧围绕内部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以内部报告指标体系为基础,编制内容全面、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内部报告,便于企业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掌握相关信息,正确履行职责。第二,企业应合理设计内部报告编制程序,提高编制效率,保证内部报告能在第一时间提供给相关管理部门。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应以速度优先,尽可能快的编制出内部报告,向董事会报告。第三,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报告审核制度,设定审核权限,确保内部报告信息质量。企业必须对岗位与职责分工进行控制,内部报告的起草与审核岗位分离,内部报告在传递前必须经签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对于重要信息,企业应当委派专门人员对其传递过程进行复核,确保信息正确的传递给使用者。

(四)构建内部报告流转体系及渠道

企业应当制定严密的内部报告传递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构建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内部报告工作。正常而言,内部报告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指引中规定的报告关系传递信息。但为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企业应当拓宽内部报告渠道,通过落实奖励措施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收集合理化建议。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缺乏内部报告传递流程,内部报告未按传递流程进行传递流转,内部报告流转不及时。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报告传递制度。企业可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内容等特征,确定不同的流转环节。第二,企业应严格按设定的传递流程进行流转。企业各管理层对内部报告的流转应做好记录,对于未按照流转制度进行操作的事件,应当调查原因,并做相应处理。第三,企业应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内部报告有效安全的传递。

企业应在实际工作中尝试精简信息系统的处理程序,使信息在企业内部更快地传递。对于重要紧急的信息,可以越级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直接报告,便于相关负责人迅速做出决策。

(五)内部报告有效使用及保密要求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内部报告进行有效决策,管理和指导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反映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协调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的运营进度,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企业应当有效利用内部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和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企业对于内部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内部报告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级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泄露商业秘密。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企业管理层在决策时并没有使用内部报告提供的信息,内部报告未能用于风险识别和控制,商业秘密通过企业内部报告被泄露。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在预算控制、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业绩考核时充分使用内部报告提供的信息。企业应当将预算控制和内部报告接轨,通过内部报告及时反映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要求企业尽可能利用内部报告的信息对生产、购售、投资、筹资等业务进行因素分析、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将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与内部报告联系起来,依据及时、准确、按规范流程提供的信息进行透明、客观的定期业绩考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惩罚。第二,企业管理层应通过内部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准确识别和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涉及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第三,企业应从内部信息传递的时间、空间、节点、流程等方面建立控制,通过职责分离、授权接触、监督和检查等手段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六)内部报告的保管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管理好这些资料,对于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中的问题至关重要。但是,有些企业对这些管理中产生的大量数据记录采取粗放经营的态度,甚至使一些重要数据丢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例如,在原材料采购和商品销售过程中,市场价格的调查资料、对供应商和销售商做出选择的依据、对方企业的资金信用状况等数据资料,不仅是企业以后购销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实行财务监督的重要依据,但是许多企业对以上资料不做长期保留,致使发生了原材料质量问题或者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等问题以后,都找不到企业内部的责任者,分析不出失误的原因,更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企业缺少内部报告的保管制度,内部报告的保管存放杂乱无序,对重要资料的保管期限过短,保密措施不严。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报告保管制度,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按类别保管相应的内部报告。第二,为了便于内部报告的查阅、对比分析,改善内部报告的格式,提高内部报告的有用性,企业应按类别保管内部报告,对影响较大的、金额较高的一般要严格保管,如企业重大重组方案、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等。第三,企业对不同类别的报告应按其影响程度规定其保管年限,只有超过保管年限的内部报告方可予以销毁。对影响重大的内部报告,应当永久保管,如公司章程及相应的修改、公司股东登记表等。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电子内部报告保管库,分性质,按照类别、时间、保管年限、影响程序及保密要求等分门别类地储存电子内部报告。第四,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内部报告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级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泄露商业秘密。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的重要文件要由企业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至少由两人共同管理,放置在专用保险箱内。查阅保密文件,必须经该高层管理人员同意,由两人分别开启相应的锁具方可打开。

(七)内部报告评估

由于内部报告传递对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内部信息传递》强调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报告评价制度。企业应当对内部报告是否全面、完整、内部信息传递是否及时、有效,对内部报告的利用是否符合预期数做到心中有数,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内部报告评估制度,通过对一段时间内部报告的编制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和评价,掌握内部信息的真实状况。企业对内部报告的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自身管理要求做出规定,至少每年度对内部报告进行一次评估。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内部报告的及时性,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经过评估发现内部报告存在缺陷的,企业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内部报告提供的信息及时、有效。该环节主要风险点: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报告评价体系,对各信息传递环节和传递方式控制不严,针对传递不及时、信息不准确的内部报告缺乏相应的惩戒机制。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应建立并完善企业对内部报告的评估制度,严格按照评估制度对内部报告进行合理评估,考核内部报告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起的真实作用。第二,为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企业必须执行奖惩机制。对经常不能及时或准确传递信息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批评和教育,并与绩效考核体系挂钩。

四、反舞弊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5

一个企业,要想迅速成长,不仅有赖于它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还有赖于它的营销能力。缺乏对市场的渗透能力,缺乏对流通的影响力,受制于他人,就不能顺利地发展。世界著名的松下公司能获得惊人的发展,其实始于它在流通中为自己确立地位,在日本有“技术的日立,买卖的松下”之说。当年松下与代销店山本老板痛苦诀别,停止代销合同,断绝业务关系,就是因为松下的实力太小,不能支配代销店。50年代初,松下先生在改组生产体系后,立即着手建立与众不同的推销网络,并创造了“分期付款”方式等,从而使松下有了广阔的前景。向流通领域渗透,贴近消费过程和消费现场,这就是市场营销的真正内涵——营销能力——一种控制市场,影响顾客的能力。

而随着生产与消费各自选择自由度的增加,单一性被复杂性所取代,确定性被不确定性所取代,稳定性被不稳定性所取代,连续性被不连续性所取代,使生产者普遍弱化了预见性,消费者普遍增加了随意性。从而促使企业必须向流通领域渗透,强化营销能力。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实用化以及商品流通、物资流通之后的信息流通、产权流通,也使企业向流通领域渗透成为了可能。

那么,企业应如何强化营销能力呢?

首先,建立情报系统及情报力来把握市场。企业在建立情报系统及情报力时,除强调情报系统的集约化与综合化,强调情报的针对性、连续性、预见性、计划性、及时性与可靠性外,还必须按企业在未来市场上的支配力,以及对顾客的影响力的要求来建立。即要具有现场性和全员性。因为真正有价值的情报源在交换或流通过程及消费现场。企业流通或销售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在流通中的情报体系,因此要在顾客层、商业圈、产业圈和营销队伍与推销员之间,建立情报网络,把情报收集、处理和传递,尽可能地置于“流通”或“交换”与“消费”现场。另外,情报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不但是高层管理者或情报专家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赋予企业的全体员工,尤其赋予流通或营销领域的职工以一种“责任”,来积极展开情报活动。通过全体员工本身工作产生情报,收集情报,处理情报,使用情报和传递情报,使员工既是“情报员”又是“情报源”、“情报流”。情报力概念的真正价值就在于依靠组织起来的人,以及人的组织,驱使每个工作中的人,围绕着做好工作,去努力收集情报、运用情报。情报力可分为情报采集力,情报汇总力(校正、汇总、编辑),情报供应力(情报的分析、判断、综合和解释),以及情报运用力。企业要想形成在市场营销上有意义的情报力,有效地鼓励一线人员,在一线岗位上,采集并提供第一手市场情报,就必须建立市场营销业务报告管理体系,赋予全体市场营销业务人员以一种责任,通过业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情报,并以业务报告的形式逐级上报,形成分散采集、集中使用情报的营销业务报告管理体系。营销业务报告内容有:

·部门业务计划实施表

·业绩评估报告

·部门预算报告

·投诉处理报告

·客户接待申请

·综合日报(营业日报)

·法定文书提出报告

·契约签定报告

·诉讼报告

·周销售与存货核查报告

·月度决算书

·广告宣传计划报告

·商品构成、售价报告

·月度业绩分析报告

·店铺巡回报告书

·访问旬报

·日销售、人均销售报告

·长期固定客户报告

·市场调查计划与报告

·提高服务能力与技巧报告

·削价、退货报告

·事故报告

·赊帐报告

·仓储提货报告

·商品质量分析报告

·消费者调查报告

·其它与营业有关的财务报表 业务报告的具体内容与格式就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一份业务报告,除具体的内容外,都应该写明“报告书名称”、“报告书提交对象”、“报告书填制时间”、“报告书填制目的与方法”。企业根据营业上的客观需要,需以制度形式把业务报告的性质、责任和填制者规定下来,以确保营销业务信息能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收集起来,此外,在情报力中,值得企业非常重视的是市场调查的能力。市场调查,是指对商品或劳务从生产者到达消费者这一过程中,对全部商业活动的资料、情报和数据,运用科学方法,作系统、客观、广泛且持续的搜集、记录、整理、分析、评价,并做出结论与建议,供企业经营决策者参考。市场调查的内容,视产品类别的不同而侧重点不同,对工业用品,由于它的购买行为理智,注重成本、质量、交货期和技术性能,且购买较集中。因此,工业品的市场调查应强调定量调查,注重间接市场调查,强调市场调查人员的产品技术知识等。对于消费品,由于它的购买行为较为冲动,变化较快,不稳定;而且,购买分散,购买金额较小,重复购买次数多等特点,因此,消费品市场调查强调定性调查,侧重购买心理倾向,侧重对竞争对手的行为调查,以及对广告、价格、渠道等营销策略方面的调查。为加强企业市场调查工作,把握市场动态,提高营销效率,应制定出市场调查管理办法,它包括市场调查的工作原则、市场调查的类型、调查对象和范围、调查期限、处理方法、调查报告的呈交等管理规程。

第二,增强(扩大)店铺力,渗透市场。企业应该将企业内部的销售组织逐渐从企业生产经营体系中独立出来,在流通领域中建立店铺网络组织体系,强调有组织地去接近顾客,并有组织地对顾客需求进行管理。依靠有形的店铺网络把顾客聚集起来,组织起来,了解顾客、维持顾客、控制顾客和影响顾客。在现场,能了解不同顾客之间的差异、特点以及需求心理、消费倾向和价值取向等;能借助于对顾客的认识,提供他们可能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建立延续此信赖的关系,即拥有“回头客”,进而建立了在满足基础上的“信任”和信任基础上“关系”。另外,通过店铺,能有形无形、有声无声地引导、劝诱和改变顾客的购买动机与购买行为。如上海家用化学品公司,它由原来90%产品依赖上海百货采购供应站分销,到现在90%产品通过企业在流通中的经销组织分销,获得巨大成功,进人家化行业的首位。企业的店铺网络体系由内部店铺网络组织和外部店铺组织构成。内部店铺组织是销售部门从企业营销组织中独立出来而形成的,它是企业相对的独立组织,按照向流通领域渗透的要求建立的营业机构或店铺。外部店铺组织是利用“委托”、“协议”、“契约”等方式改造或重组传统的商业零批渠道而形成的,使彼此疏远、关系松弛的外部商业零批渠道成为企业集中统一分销的营业机构,如店、代销店、连锁店、特约店等都是企业外部店铺组织形式。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应当明白店铺力不是企业单纯商业性机构的设置,也不是一种流通成本的开支,而是企业战略上的一种投资,是一种建立与顾客长期关系的投资,是对顾客需求管理的一种投资,是企业支配市场的战略实施能力,不是渠道选择策略或战术,这样,企业在设置强化店铺力时就会更合理化。

第三,通过促销活动,提高商品力,影响市场。商品力是通过销售活动产生出来的。因而,企业应制定销售管理基准,包括严格的出勤时间、正确着装、店内设置、商品整理、商品的陈列、商品广告、促销活动、推荐商品、例会等内容,并使销售网络规范化,制定销售应酬要领。同时,企业应十分注重促销活动,制定详细的促销计划,确定具体的促销活动安排。当然,企业应当牢牢地记住促销的第一步是推销自己,将自己的热情与诚意奉献给对方,第二步是推销企业,将企业形象展示给对方,最后一步才是推销商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知名度、指名率、使用率等。即提高了企业的商品力。

第四,组建直销队伍,增强推销力,接近市场。推销力,是一种最富神奇的力量。在世界上还没有店铺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拿着商品,沿街叫卖。推销力,是推动市场营销活动的重要动力,是店铺力和商品力一种延伸,通过店员和上门推销员的努力与推销技能,去接近顾客、了解顾客、维持顾客、控制顾客和影响顾客,从而扩大或提高销售,尤其在市场导向的生产体制下,没有默默地辛苦劳作的推销员是不可想象的,就像一句流行语所说:“每一个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有一批成功的推销员。”众所周知,推销是推销人员利用说服、沟通、暗示、诱导等一切可能的方法,使客户(顾客)接受或购买其原不想购买的产品或劳务的一种行为。因此,企业的推销管理任务应着重于:规范企业的推销行为,改善推销业务,提高推销效率,培养造就一大批成功的推销员,以提高企业的综合推销力。从而使得企业的推销人员集中化,推销行为标准化,推销过程组织化。另一方面,企业应发挥各推销员的长处,充分利用推销员的资源与能力,强化推销员素质,谋求推销队伍的整体业绩最大化,以及便于公司总体控制顾客资源。企业每年对推销员的勤务时间作一次调查,推销员应自觉地对每一次的推销活动作时间分析,在时间分析基础上,制定访问日程表,填写“客户管理卡”、“工作日报表”,井呈报单位主管。

第五,强调服务力,控制市场。服务力,谋求的是一种企业与顾客之间的长期依存关系,服务手法上的多样性,就好比富有弹性的管道,把企业与顾客的供求关系连接起来,免遭竞争者的冲击与渗透。它是一项长期投资,强调的是长期收益,长期对市场的支配力和影响力。

服务力的直接实施对象是客户,因此企业在向客户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同时,应伴以规范的、趋于艺术化的服务,使客户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从而使其消除因购买行为支出货币时的“痛苦感”,进而成为本公司最忠实的和最长久的主顾。因此,企业对客户的管理尤为重要,它也是提高企业营销服务力的必经之路。客户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档案管理和客户投诉管理。

客户档案管理是企业营销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营销管理的重要基础,企业不能把它仅仅理解成是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和客户档案管理规程。客户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首先包括客户基础资料,如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立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第二,顾客特征。如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经营管理特色等。第三,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它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第四,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象、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客户档案管理的方法是建立客户档案卡,将企业拥有的客户进行科学的分类,并将客户构成、信用进行分析。企业在客户档案管理中应从客户角度全面把握本公司的营销状况,找出不足,确定营销重点,采取对策,提高营销效率;应保持客户档案管理的动态性,根据客户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修改;客户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放在现有客户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未来客户和潜在客户,从而为企业选择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6

征信系统是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包括从事企业和个人资信调查的征信公司和进行资信评级的资信评级公司,征信产品主要是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

(一)征信体系分为公共征信与私人征信两种模式

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是以经营征信业务的主体来划分的两种征信经营管理模式。公共征信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特点包括:一是覆盖面较广;二是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作为系统的管理者;三是实际运作大多为非营利性;四是信用信息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金融机构。公共征信模式以欧洲大陆多数国家为代表,在一些国家只有公共征信,而没有私营征信。西欧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为了防范金融信贷领域的违约风险,西欧国家的中央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信用体系采用以中央银行建立公共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公共征信由于数据库高度集中,有利于保护金融系统的信息安全,也能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个人隐私;数据库覆盖面较广,既能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提供服务,也能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

欧洲征信系统是由私营征信局和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组成的。私营征信局一般从事个人征信业务,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属于中央银行管理,主要收集银行信贷信息。但具体到每个国家征信机构设置又有所不同。例如,英国的征信机构是私人部门所有,德国和意大利既有国有的公共征信系统又有民营征信系统。由于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业务竞争关系,欧洲征信体制采取了一些制度调节机制,贷款信息汇报起点等。此外,欧洲征信模式最初是由政府推动的,公私征信系统都离不开中央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造成欧洲征信系统呈现了另一特点,即企业征信与个人征信制度结合紧密。美国征信业的主要特点是以市场为主导。征信机构基本都是市场运作的企业。

(二)企业与个人信用数据来源与保护适用不同规则

个人信用记录涵盖内容广泛。在美国,每个企业、居民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SocialSecu-rityNumber),其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和住址等个人信息。个人信用档案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收入、婚姻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历史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的债务、信用卡透支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而且都有各自的评分标准。通过对消费者住房情况、居住年限、职务、工作时间、银行开户情况、信用透支账户数目、信用额度利用率等指标对消费者进行评分。不良信用记录会保存5-10年,有不良记录的人将很难再取得工商注册、银行贷款和信用卡服务。在英国,个人资信评估有三方面指标:稳定性(是否拥有住房、工作时间长短);态度(知识和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安全性(个人预算、个人资产负债情况)。

企业信用记录来源于企业内外部。在国外,对企业的资信调查通常采用实地考察、查阅信用报告和财务报表等形式。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的数据信息来源渠道主要有:公开的电话号码簿、政府免费提供的工商、法院诉讼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客户企业主动提供的信息以及互联网信息。目前,企业征信机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世界200个国家和地区有限责任企业的资信调查。

由于信用记录保存时间长,影响面广,一旦发生不良的信用纪录,对个人的工作生活,对企业的经营都会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发达国家的个人和企业都十分重视信用纪录。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对于消费者个人信用数据的传播,法律制定了限制条款。一般情况下,美国三大信用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免费获取消费者的信息:一是银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业部门、零售商提供的消费者付款记录的最新信息;二是雇主提供的消费者职业或岗位变化情况;三是政府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美国,信用局收集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不需要经过被记录者同意,大多数授信机构也会将消费者的不良记录主动提供给信用局,使失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增加负面信息。美国法律对于取得企业资信调查报告没有任何限制,有商业合同、委托书等文件,就可以购买其他公司的信用报告。在英国,企业财务报表数据都是公开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0个月内公开,以方便社会各界对该企业的信用和偿债能力进行确认。

(三)信用评估机构针对机构与个人定位不同

美国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主要分为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和机构信用评估机构两大类。

美国的个人信用调查及资料的搜集工作既可以由银行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来做。后者是美国信用调查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的资信调查机构是信用局或叫消费信用报告机构,都是专业化的公司。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信用局按其经营的区域和规模可分为地方性信用局(也称信用事务所)和全国性信用局。其中全国性消费信用局主要有三个,即美国投资者控股的全联公司(TransU-nion)、艾贵发公司(Equifax)和英国投资者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这三大消费者信用局对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评分并销售信用报告,其信息数据库几乎涵盖美国所有成年人,每个人的信用关系平均有8-12个,每份个人信用资料两三天更新一次。这三家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服务领域有所不同。其中,益百利公司专门向具有一定规模和声望的客户提供征信服务,其信息来源主要由与其签订协议的各个会员(即客户)提供,每个会员一般每月将与自己打交道的消费者的各种信息提供给益百利公司;全联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建立有关消费者信用状况的信息网络。全联公司与其拥有的信用事务所和签署协议的地方性信用事务所一起组成覆盖全美的消费者信用信息网络。艾贵发公司与上述两个公司具有不同的特点,该公司是以专项调查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当客户要求了解某一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时,该公司将派专人办理。地方性信用局主要为合伙制或个人所有,其服务对象为本地区的各类客户,包括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零售商、各种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消费者信用的企业和机构。目前,美国的地方性信用局有1000多家。负责对个人信用资料进行搜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和售后服务,这些地方信用机构绝大多数都隶属于三大征信局,其数据系统覆盖全美,有1.7亿人的信用记录。随着个人信用征信业务的发展,各地方性信用局又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组织——联合信用事务所(AssociatedCreditBureaus)。联合信用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为其成员相互交换不同地区消费者的信用资料提供服务,并且制定信用报告的标准。

对国家、企业和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的机构可分为两类:一是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二是对中小企业资信进行评级的机构。目前美国从事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的公司主要有三家,即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公司。这三家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显示,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的业务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则涵盖27%的银行和8%的公司。邓白氏集团公司已发展成为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它也是目前美国唯一的中小企业评级公司,在美国市场占主导地位。

此外,除了专门的信用评估机构,银行和金融机构也会对企业和个人客户进行内部评级。成功案例有美国的花旗银行、大通摩根银行、美国银行、美林证券、高盛投资银行等。大企业中较为成功的有IBM、福特汽车公司、通用电气、AT&T等。

日本最早的企业征信公司为商业兴信所,成立于1892年,有会员31家,年调查件数为1200件,主要面向银行提供资信调查。在日本,消费者信用评估有银行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系统,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三家机构。信用信息机构的信息主要是通过会员提供,要求会员提供客户的借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况。对借款情况要特别注明贷款的执行、还款情况、是否提前还款、拖欠债务、呆账、倒闭等,如遇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改。这三家信息机构实行信息共享,相互交流信息。信用局每年要出具5亿份信用报告,这对于信用支付起到了快速、简化和安全保障的作用。目前,日本征信市场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征信行业呈现出集中垄断性,帝国数据银行和东京商工两家占据了60-70%的市场份额。

(四)建立信用数据登记系统推动企业利用信用数据

国外的应收账款登记系统发展较早。在英国,企业签订合同前,有权了解借款人曾咨询过的信贷咨询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提交书面申请并支付1英镑的费用后可以要求信贷咨询机构提供有关档案的副本,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采取措施,补充或更正档案的副本。1901年,美国国际金融、信用及商业协会(FCIB)针对国际贸易提供信用信息交换,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香港也有商业信贷资料库,商业信贷资料库专门收集中小企业(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的信贷资料,如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机构提供的信贷安排的宗数、有关的信贷额度及拖欠还款的资料,并让认可机构查阅。有关公司的资产或公司持有人的个人财富等资料不属于收集范围。贷款机构只会在批出、检讨或续批中小企业信贷时才可使用上述资料。截至2008年9月底,资料库已拥有3万多个账户,已有约72%的中小企业客户同意贷款机构将其相关资料录入资料库。资料库内资料的储存、交换及运作由邓白氏(香港)委任的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所负责,由金管局监管。资料除了可提供给贷款机构作信贷决策参考外,中小企业客户也可取得自己的信贷资料以作查证及核实。商业信贷资料库的成立对香港银行业界、中小企业及香港整体经济发展都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银行来说,可以提高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减少银行呆坏账拨备,同时也可摒弃过去偏重抵押、质押品的信贷模式,让银行可以更灵活、有效地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来说,可强化企业与银行的议息能力,避免优质企业支付高息以补贴不良企业坏账的情况,提高优质企业融资能力。

(五)商账追收机构依法追收到期债务

在发达国家,威胁客户信用是仅次于法律诉讼的追账武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有追账行为发生,就意味着其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到信用公司的信用数据库内,全世界的信用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方便查询。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欠账企业的发展空间。

商账追收行业是为债权方提供应收账款回收服务,追收的手段主要是电话催收、依法交涉、威胁客户信用、法律诉讼等。商账追收服务机构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对被追回账款的提成,而且一般不追回欠款决不收费。只要委托专业追账公司追账,被追回的账款会先收到追账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由追账公司将账款转给其委托人。

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逾期账款的账龄收取不同比例的费用。对于海外追账,从事商账追收的信用机构通常会预收300至500美元委托费,目的是为委托人垫付国际通讯、证据邮寄和应收账款诊断费用。如果追账成功,委托费将从收费提成中扣除。

在美国,成立商账追收公司需要向政府注册部门交纳抵押金。据美国收账者协会统计,美国共有6000多家追账公司,每年接手数百万件追账请求,受托追讨的海外欠款最高达上百亿美元。其中,ABC公司是美国最具威望的国际商业信用风险管理及国际商账追收服务机构。下设专业从事国际商账追收服务的美国追帐局(AmericaBureauofCollec—tions)和专业从事商业信用审核、贸易风险评估和企业应收账整体管理服务的AmegaGroup。其全球的商账追收服务始于1960年,业务扩展到全球140多个国家。企业可以通过数据库查询来了解买家公司是否曾被ABC记录过债务方面的负面信息,这种查询迅速、简便,相比专门的资信调查费用低廉,对贸易额比较小或暂时不需要进行详细背景信息调查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最基本和迅捷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注册付费会员企业才能查询,付费会员企业可享有每年免费查询50次的优惠。

在德国也有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据德国收账者协会统计,2005年德国收账公司一共接手了100多万件追账业务,总金额达到几十亿欧元。另外,德国政府建立了海外企业信用预警机制,每年都会一份海外企业的“信用黑名单”,以此来提醒外贸企业。对于货款已经被拖欠的企业,德国政府会提供援助。

国际著名信用保险公司裕利安宜、安卓和科法斯也都有商账追收的业务。当所承保的损失事件发生时,裕利安宜主要通过集团的国际网络,根据不同国家、贸易行业和迟付原因,采取最适当的商账追收措施。

二、我国信用服务业促进政策体系设计

参考国际测算标准,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后,国家将进入信用经济时代。2008年,中国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这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信用经济时代。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信用服务业促进体系。

(一)培育信用交易市场需求

国外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得益于政府为信用产品应用创造的巨大市场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更多的交易者参加信用评级或利用评级结果,使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例如,许多公司要依靠评级机构所作的信用等级来确立在金融市场上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可信度,许多消费者要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级获得消费信贷。目前中国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十分有限。除了对发行企业债券有评级要求外,我国使用信用产品的领域很小。因此,政府要通过法规和政策来积极引导企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一方面以政府立法、行业组织行规来引导全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使信用产品的运用成为经济社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政府有关机构在办理工商注册、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质量监督等事项中,要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另一方面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信用产品。

(二)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角色是规则的提供者和监管方。由于信用活动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信用立法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信用法律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美国和欧洲信用法律建设的进程中,都是先在市场流通和金融领域制订一些级别较低的信用规章,然后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最终成为比较完善的法律,融入国家信用体系法律框架。鉴于我国的信用发展现状及信用需求的迫切需要,可以根据商业信用交易的特点与需求,先行制订和颁布程序法律级别较低的信用管理规章,如《信用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指导意见》、《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办法》和《商账追收试点管理办法》等,以解决当前市场流通领域信用管理法律空白的紧迫之需,为下一步建立更高层次的信用法规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在信用体系发展的初期,需要政府的推动和规范;而在信用体系发展的后期,则应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正如“证监会”、“保监会”是国家用来监督和保证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一样,信用服务行业也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执法机构。目前国家对信用服务行业并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商业信用交易发展的特点,分别设立银行信用管理部门和非银行信用管理部门,并对各自的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分工。在市场、法制环境相对成熟后,应考虑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引导征信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订各行业的信用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开展行业内的联合征信活动;提出有关的立法建议;建立行业内的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予以惩罚,改善行业内的信用秩序。

(三)推动现有征信系统开放

各国经验表明,在一个国家内有两家或以上的信用局,会通过竞争降低信用报告的成本,提高信用报告的质量,同时会提供更多符合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增值产品。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三级征信体系,但是由于信用数据一般仅限于征信部门内部使用,信用数据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征信体系条块分割,信息数据交换困难。借鉴美国征信数据的开放式管理,建议我国对于征信数据管理机构在体制上改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在数据征集和使用方面,应鼓励其市场化运作,促进其数据库开放、共享和使用。支持民营征信企业,建立市场化的私营信用征信系统,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征信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开展商账追收的企业很多,但是通过合法手段追收,并取得较好追收效果的较少。要依法规范组建行业性、区域性和权威性的商账追收机构和保理机构,改变过去游击式、地下式的做法。此外,还要鼓励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展。保理公司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监控账款,对销售的货物和客户实时监控,保证货物和销售程序的安全。在账款过期后,要按照程序不断施加压力,保障账款按时回收。一旦账款逾期,立刻分阶段加紧追收。

(四)探索交易数据交换系统

“一个信誉卓著的人的承诺,可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这句在西方耳熟能详的话体现了信用本身的价值所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信用资本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三大主要资本。商业信用强调当事人履行信用承诺的能力,它同资金、品牌、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一样,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企业间的信用数据交换系统,可以把企业的信用资源变为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

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篇7

【关键词】企业;信用;缺失;原因;对策

一、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信用基础相当薄弱,一些企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信用问题仍然是影响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企业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冒伪劣现象严重。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产品以次充好,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缺斤短两,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盗版复制,假冒产地、厂名、厂址,假冒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假广告;不符合执行标准的产品屡见不鲜,特别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室内装修等,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2)价格欺诈。商品和服务存在价格过高、价格欺诈、虚假折扣等不良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有:一些地方高速公路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铁路、民航、电信、成品油、自来水等垄断性行业价格。(3)商业信用低下。企业之间货款相互拖欠,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形成三角债。企业相互拖欠,导致销货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销货款,企业无法归还到期银行贷款,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等于银行接受了被拖欠货款企业转嫁过来的损失,使社会信用恶化。(4)虚假财务信息。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信息披漏不规范。为骗取资质证明或虚增注册资本,不少企业在资产审计和工商登记注册中提供虚假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证明材料。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避重就轻,少数公司在大众传媒中以新闻的形式向外传播重要信息,既误导了投资者的行为,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二、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

(1)企业信用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立法不够完备,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现有法律、法规在规范企业信用环境方面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失信企业责任人的刑事立法几乎空缺,对恶意逃废债务者无法可依。一些基层法院受当地企业与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审判的公正性受到质疑。重审判轻执行的现象在民事、经济等案件中较为普遍。债权人即使胜诉,也往往会因收费过多或裁决难以执行而导致“赢了官司也赔钱”。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得法律的规范力和强制力对市场交易中的失信行为毫无办法。(2)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其不仅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3)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其信息应该是透明的、对称的,以便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决策。但信用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信用时,少数企业不讲信用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而当大多数企业不讲信用,只有少数企业讲信用时,少数讲信用的企业就会单方面受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坚持诚信经营要承担较大的风险。(4)征信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转让、信用监管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在国内还没有完全建立,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往来中对信用的发展、甄别和防范比较困难。银行已经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尚不完善,税务、海关、工商、统计、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的大量企业资信资料未被利用。以信用为经营对象的资信公司十分缺乏,企业信用状况得不到真实评估,交易者要获取企业真实的信用资料十分困难。

三、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治理对策

1.完善法律制度,维护信用秩序。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制是信用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护的保障,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法制建设,构建有效的信用制度,就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要从司法和执法上落实法律责任,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

2.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应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规范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首先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适时公布政府部门拥有的企业信用记录,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其次应探索组建国家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对分散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收集、分析和,建立政府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再次要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最后要培育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平台。

3.发展资信评估,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资信评估,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评估方法和管理方法。通过科学的评估程序和分析方法,对企业或个人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与判断,并以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可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企业采用三等九级制进行等级分类,对个人采用百分制进行评信,使得信用评级成为各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的有效参考指标,成为企业之间交往合作的试金石。通过信用评级,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自身信誊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信用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将征信服务与国家法律和政府监督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失信约束惩罚机制。

4.建立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整顿社会信用秩序,重构企业间、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还得靠企业自身加强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资源,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是一种全程信用管理。全程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及每一个关键的业务环节和部门进行综合性的风险控制,包括以客户资信调查评估为核心的事前控制,以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核为核心的事中控制,以及以应收账款的专业化监控为核心的事后控制。企业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授信制度;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总之,要治理企业信用缺失、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必须以企业产权制度为基础,以社会法律制度为保障,以合乎现代企业制度的道德为支撑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无序竞争和失信行为,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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