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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诺书【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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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诺书十篇

合同承诺书 篇1

为加强商务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顺畅、公平的商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 我司承诺在与贵司的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司利益。

第二条 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贵司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以任何理

由向贵司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以任何理

由为贵司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接受或暗

示为贵司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为贵司工

作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5、不以任何理

由为贵司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6、不许诺事后

给予贵司工作人员利益。

7、不以其它手段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上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 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

第三条 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司有权终止合同,相关的责任由我司承担;涉嫌犯罪的,贵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人:

日期:

合同承诺书 篇2

致: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目标承包协议书》;我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为(项目负责人)提供连带担保;并遵守如下担保承诺:

一、担保范围及期限

1、衍生的全部合同(含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的全过程,均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利息、侵权责任、债权债务、行政处罚、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由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及衍生合同履行期满后二年内。

二、特别约定:

1、无需取得我公司同意,均系我公司担保范围;

2、我公司对收取及支付的安全,负有直接赔偿责任;

3、贵公司可根据情况,追究者由我公司直接进行赔偿;

4、因本担保书及担保内容产生的诉讼,均由贵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公司(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承诺书 篇3

【注:此范本在使用过程中,须按照蓝色提示性标语填写,并将蓝色提示性标语删除】

甲方:沈阳希尔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

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自 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纳的场地服务费等】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如果有保证金此条款留存,没有保证金此条款删除】

4、【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

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同承诺书 篇4

为了严格控制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的错误行为,确保工程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我方承诺实施对我单位编报的工程预算的质量与审核费用挂钩的措施,具体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xx项目上报的预算漏算、少算、多算而造成工程造价核增的审计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2、审计费计算标准:

(1)我方承诺送审结算核减额在10%--15%之间时,其超过10%部分的审计费由我方承担;

(2)如我方送审结算核减额超过15%时,其审计费全部由我方承担;

(3)如因我方送审结算核减额超标,引起整个工程总承包造价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时,该审计费全部由我单位承担。

3、以上核减率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的,如建设单位有新的规定,按其新规定执行。

承诺人:

日期:

合同承诺书 篇5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孙某与20xx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承诺书。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每月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xx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公司,20xx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xx年2月到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庭审过程中,某公司处以一份由孙某于20xx年4月1日书写的《声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孙某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文本,由于孙某原因不愿意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对该《声明》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某公司据此以孙某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请求驳回孙某的仲裁请求,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承诺书》。

争议焦点

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方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因劳动者自身原因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简单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是错在劳动者。因此孙某的`仲裁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而笔者认为,应当支持孙某的仲裁请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单位应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应当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强调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过错,没有区分是谁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与孙某终止劳动关系,反而以孙某“声明”为依据,规避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并非为考虑因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即单方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使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怠于行使此权利而导致的劳动关系在未签劳动合同下进行的不良后果时,应有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承诺书 篇6

本人(身份证号码:)与贵司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劳务合同关系,为了规范双方的管理和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本人特向贵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贵司劳务工程履约及质量保证金的缴纳规定,即:本人明确地知道,向贵司支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必须打入贵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贵司财务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及质保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本人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本人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二、本人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贵司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贵司根据本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本人在相应劳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贵司开具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结帐申请单、结帐单再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本人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按贵司财务制度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我本人放弃收取该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人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结帐,否则视为本人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贵司可以不予认可。`

四、本人明确地知道,贵司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贵司或贵司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本人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贵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贵司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人与贵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包括相应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及其他相关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相应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本人不应再要求贵司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本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贵司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工资表必须包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贵司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贵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七、本人应加强对雇佣民工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若发生争议,本人必须正确引导民工依法解决,坚决制止民工采用爬塔吊、围攻办公室、围堵管理人员等不正当方式威胁、恐吓贵司及贵司管理人员。如民工发生上述行为,给贵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与民工承担连带责任,除赔偿贵司损失外,还应承担支付贵司5万元违约金。

八、本人及本人雇佣民工在贵司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因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的伤残病死,由本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贵司无关。

九、若本人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贵司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本人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贵司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约定由本人承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本人无条件同意贵司从本人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

承诺人:

日期:

合同承诺书 篇7

我公司一旦被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招标人洽谈施工合同。我公司对其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承诺。

我公司若对下列合同主要条款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第三候选人。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验收。

二、工期

投标工期120天,如因为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工程因工期紧,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工期一概不给予顺延,我公司因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工期的因素,包括雨季施工、停电灯措施。不计取赶工措施费。如因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且每拖延一天,承担伍佰元的工期违约金;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违约金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确保达到本工程相关文件指定的验收规范标准。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标准,我公司应及时返工,承担返工费,工期不顺延且承担合同价款2%的经济处罚;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按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报价一次包死,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开工后15日内支付工程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3、其余工程款,扣除首付的20%后按当月实际工程进度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支付至工程总造价8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结算审定后,除按规定留保修金外,其余尾款30日内给予付清。

4、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按照建设部规定期满,并认真履行了保修职责后退还,利息不计。

6、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第二章第7条执行。

五、工程分包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不得将工程转包、挂靠。特定的施工工艺及材料必须是分包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符合各项建筑法规的要求,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工程施工的建造司和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同投标书所报人员一致,并始终在相应岗位上。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无权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外出需征得业主方同意。

六、安全生产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重大施工责任事故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和赔偿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D-1999-0201)》通用条款第35条和第36条规定的违约和索赔。

1、无论甲方或乙方不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执行投标承诺,擅自更换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或对工程转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程分包等行为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八、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调解决,必要时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还有争议,由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或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的补充、生效和失效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清债券债务后合同自然失效。

承诺人:

日期:

合同承诺书 篇8

合肥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芳邻家园管理处:

本人申请到贵处值班,为贵处提供劳务,由于本人已达退休年龄,故为免除贵处担忧,本人特作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愿遵守贵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接受处罚。

2、本人提供的劳务按日计取报酬,一月一结。

3、由于提供的劳务的性质不具有人身危害性,所以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均与贵处无关,贵处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属第三人侵权的,请求贵处提供方便维权。

4、本人已超过60周岁,所以本人不要贵处购买任何保险(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如需强制购买,费用本人承担。

5、提供劳务期间因本人自身疾病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病、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疾病等),由本人承担,与贵处无关。

6、本人定期提供体检表,以备贵处审核是否终止双方协议。

7、本人已熟知上述承诺可能产生的后果,对该承诺的含义也无歧义,该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任何他方胁迫。

8、本人如有违反承诺行为,由此给贵处造成的全部费用和损失于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等),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月日

合同承诺书 篇9

为了更好的完成计划合同部的工作,现就计划合同部工作做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主管承发包管理、合同管理、成本核算、变更索赔、验工计价等工作。

2、认真做好劳务承发包管理工作,选用“三证一书”齐全的队伍,并要求提供“三证一书”原件及其与民工签订合同的复印价。

3、认真做好劳务合同的报审、签订、备案等工作,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研究,避免出现合同纠纷;零散用工(包括项目部临时用工)合同,分别与每个人签订合同,并扫描身份证,存档。

4、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每月月底组织、协调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能比较准确的反应当期的盈亏情况。

5、认真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对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变更索赔资料进行汇总,编制、报送变更索赔的书面材料,并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联系,全过程跟踪变更索赔事宜。

6、认真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

①每月23日前计划合同部将验工计价申请报表(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驻地工程师审核;

②建立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

③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保证变更和索赔事件的时效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

①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计划合同部必须于下月2日前,验工计价完成。经项目经理批准、各部室会签后,由计划合同部递交给财务部入帐。

②验工计价应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已完工程不拖延计价,未完工程严禁超前计价。

③严格按照劳务合同单价、实际施工数量、劳务单位计价,不得超出合同范围予以计价,发生变更和索赔情况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生效后予以计价。

④建立验工计价台帐,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以上为计划合同部工作承诺,工作中由于计划合同部原因未能达到以上承诺要求的,请项目部领导酌情加以处罚。

承诺人:

二0二__年六月二十二日

合同承诺书 篇10

X有限公司

员工承诺书

受承诺人:X有限公司

承诺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岗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承诺人在受聘期间,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工作义务,恪守职业

道德,遵守受承诺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勤勉尽责

1、客户的任何合法利益是承诺人和受承诺人最大的利益,承诺人应当与受承诺人共同一体全力维护而无任何懈怠,对于客户不合理的要求,承诺人应当表明立场,维护好公司的利益,承诺人不得使客户满意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2、客户任何的需求都应当得到合理适当的解释和安排,并使其符合长久兴隆的理念。

3、作为公司员工允诺在客户需要的第一时间之前做出比客户的希望更高的安排,始终坚持高效高质量服务、积极主动的基本原则。

二、授权签约或签字的承诺人职责:

1、承诺人因工作岗位关系,可能会代表公司对内对外处理相关事务,但必须努力与卖方/或加工方/或施工单位洽谈,向卖方/或加工方/或施工单位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受承诺人获得该项商品(工程)的最佳利益,并尽可能的迅速签订协议或备忘录。

2、在洽谈购买商品/或发包工程/或检验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受承诺人应认真核实数量并检查质量。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应做好记录,并应在签字时注明有关争议,分歧或问题之详情并就此事与主管负责人磋商,杜绝不负责任地签字。

3、承诺人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对该签字内容负责,涉及直接签字的承诺人应对该项目的签字负主要责任,对相关工程项目,涉及签字的工程师及经理应对该签约内容负责,必要时可现场查验。若由于签字的承诺人的工作过失或不负责任,导致不利后果的,除直接签约的承诺人承担主要责任外,涉及签约的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受承诺人同意,受授签约的承诺人不得:

(1)擅自以受承诺人的名义签字或允诺履行没有义务要求的任何事宜,或以受承诺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受承诺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受承诺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对供应商、竞争对手、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从事未经受承诺方许可之接受捐款、回扣、酬劳或作非法付款以争取订单或特殊待遇,接受或给予个人好处及接受上述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人员的请客或送礼;

(3) 对外泄露从受承诺人处所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三、利益冲突

1、承诺人在工作中发现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当主动告知受承诺人,由受承诺人按规则处理;

四、款项处理

1、承诺人于受承诺方工作期间承诺不拖欠公款或侵占、毁损受承诺方财产及从事其他不法行为。

五、执业风险及其后果的承担

1、工作期间的法律后果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且受承诺人承担法律后果后,不 论承诺人是否供职于受承诺人此等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全部的责任,除非此等责任被合法的程序确认承诺人不对后果负有责任。

2、承诺人承诺违反本承诺不论是否使受承诺方遭受损失,任何一项违背承诺的行为都将以承诺方于受承诺方工作期间全部所得之平均一个月收入赔偿于受承诺方,如此等赔偿不足于弥补受承诺方所遭受的损失,受承诺方承诺将在此之外予以全额赔偿。

本承诺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于X有限公司。

本承诺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诺人:

受承诺人:X有限公司

月 日